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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浙江省涉赌金额最大的水上赌博案宣判 11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23: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2月6日电(柴燕菲 陈瑜)租用船只在浙江、江苏和上海的水域开设赌场,被查获时船上涉赌人员上百名,赌资近四百万元,昨天,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水上赌博案作出一审判决。

  依据判决,王振兵、张士明等十一名被告人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管制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二十万至三万元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二00六年七月下旬,魏连海、茅登山等人合伙出资购买了一条钢质挂机船,并对其进行装修后供人开设赌场。

  八月上旬,王振兵、张士明、“老崔”租用该船,由王振兵负责赌船日常管理,张士明负责招募赌徒,“老崔”负责车辆安排、人员住宿及望风等后勤保障。

  在八月十九日至二十五日期间,该船先后在上海淀山湖及江苏吴江与浙江嘉善交界的水域内开设赌局十余场,每场参赌人员近百人,赌资均超百万元,王振兵、张士明等人从中抽头,非法获利近四十八万元。

  八月二十五日凌晨,当该赌船行至嘉善县西塘镇钟葫村附近水域内时,被嘉善县公安局抓获,当场抓获涉赌人员一百一十人,查获赌资人民币三百八十余万元、港币八万六千五百元、日元十五万元,缴获抽头金额人民币五千八百元。

  该案成为浙江省查获的参赌人数最多、赌资最大的水上赌博案件。

  嘉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列涉案人员利用专门打造的赌船在江浙沪交界水域内流动开设赌场,参与人数众多,涉案赌资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遂依照刑法等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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