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本市私募基金行走在“初级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14:23 城市快报

  四种操盘形式

  确定收益分成

  尚无适用法规

  监管成为问题

  在东方证券供职的刘力行日前向记者介绍,民间私募基金目前在天津的发展还处在初级水平。在江浙、深圳等地区,私募基金已经非常正规,会定期公布报告、操盘策略、收益情况等,在这一点上,有点类似于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但这一切还都处于灰色地带,因为公司不合法,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制约。

  私募基金 四种形式本市都存在

  天津一个民间私募基金“组织”资金总额最多在1000万元左右,形式主要分为四种:一是无论这些资金获利多少,操盘者都分得利润的10%作为收入,剩下的90%是参与者的收益,操盘者不做保本、保收益承诺,目前本市这种私募基金形式最多;二是操盘者也不做保本、保收益的承诺,但是规定如果收益率达到某个水平,操盘者就能获得利润的百分之多少;三是操盘者保证这些资金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如8%至10%,超过部分全部归他所有;四是双方约定,获得利润双方各得一半,如果赔钱双方也各负担一半损失。这四种方式目前本市都存在。

  私募基金 “量体裁衣”是关键

  天津的孙女士可以说是津城私募基金领域的先行者。“开始并没有这方面的概念,自己炒股做得好了,周围的朋友就有要求帮忙的。获利之后,也就是请客吃顿饭而已,没谈过钱的问题。后来越做越多,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广,钱的问题就‘摆上了桌面’。”孙女士介绍,如果赚钱,自己大概能拿到全部收益的30%。

  “开始找我的大多是自己炒股亏钱的客户,现在涉及的人群就广泛了。”她说,“像有的人选择了几只

股票,自己又没时间照顾,我就帮助他看盘,做短线,高抛低吸。不过这样做不大,如果想做大,就必须要融入整个股市看好时机换股。我们现在做私募基金很灵活,可以说是‘量体裁衣’,因人而异。”

  私募基金 “隐私”与监管的撞击

  

证券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私募基金没有适合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也就没有合适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当初想将私募基金写入《投资基金法》,可是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就没有纳入。这样,谁来监管就是问题。如果几个朋友约定将钱集中在一起炒股,按照目前的法律并不违规,但是,如果有人要保护自己的“隐私”不留真名,就会虚开证券投资账户,这就违规了。

  刘力行告诉记者,未来合法的私募基金将在参与者数量和参与最低金额上进行要求,比如一个私募基金成立,参与者数量不能多于10人,最低投入资金为100万元等。从这些方面进行要求,是防止私募基金向中小投资者扩散,目的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让私募基金成为富人的“游戏”。

记者 傅家林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