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索要股票交割单遭拒绝 股民诉请交易知情权胜诉(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11:20 中国新闻网

  记者调查

  股民:找个委托人省时又省心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像这种全权委托证券公司操盘的股民不在少数。在记者随机采访中,不少中、大户股民都表示,曾经或目前都全权委托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代理炒股。证券公司为了拉客,工作人员也暗中提供这样的服务。

  据有关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这个比例接近45%左右。然而,明知该行为以触犯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但不少股民仍然我行我素。

  对此,记者采访了其中的几位股民,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这样做是图方便,省时又省心。陈先生是一位有多年炒股经历的老股民了,多年来一边要打理自己的生意,一边又要关心股票账户,忙得焦头烂额,常常顾此失彼。前年,经朋友介绍,陈先生与上海某证券咨询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证券咨询公司向他提供市场热点,推荐潜力股及分析师模拟操作方案,提供个别股票基本面分析、风险提示以及后市操作计划,委托工作人员全权委托代理操盘。这些年来,年投资收益基本稳定在20-30%,陈先生表示非常满意这种操作模式。

  同时,很多股民还向记者反映,“我们是自愿将账户委托给证券公司人员操作的,图的就是方便,当时说清楚是盈亏自负。”也有不少股民表示,真要是证券公司不给代理,他们就会选择别的公司。

  还有一些股民虽有一定的炒股经验,但对技术分析、信息来源乃至投资股票的信心等方面仍然缺乏,需要有“高手”指点,于是他们往往与证券经纪人或是投资咨询公司签订合同,全权委托其炒股,瞿女士案的发生就由此而起。

  专家提醒

  “证券营业部在其营业场所举办证券知识讲座,作为向股民提供服务的一种手段,这是无可指责的,但若从中唆使或推荐有关机构或人员招揽客户,全权代客炒股,然后向有关机构或人员返回部分佣金的,则是违法的。”股民的这种心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操作失误股民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其中涉及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一系列的问题隐患。因此,投资者必须做到,不管“熊”还是“牛”,都要保持清醒,不要轻信任何人。

  公司:虽明令禁止但监管有难度

  记者还采访了沪上一些大型证券公司,申银万国、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的有关负责人都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证券公司职员无权对顾客开放股票代理业务。因此,公司是有严格规定的,作为公司和个人都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客户全权炒股,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合同也是无效的。”证券专家告诉记者,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等。

  然而,业内知情人士透露,股票代理业务在暗地里依然进行得如火如荼。许多客户希望规避风险,同时缺乏市场经验,坚信为他们代理股票的“操盘高手”具备第一手“内部资料”,而且会包赚不赔,所以不少股民在得到利益大于风险的片面信息后,经不住诱惑与之签订相关合同。在双方签约的同时,股票代理人员通常又会暗埋伏笔。合同细则一般都为:如果代理方为客户投资的股票获得较大收益,代理方可以依约抽取相应的酬劳。但是一旦亏损,最多免去客户的手续费,投入且损失的资金全由客户自行承担。这样等于把所有的风险和意外都推向了客户,而作为代理方,即便失败也只是不赢不亏白干一场而已。

  就此,记者到证券公司核实相关情况,一位证券公司的相关人员坦言:事实上,目前公司虽然明令禁止这种全权代理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客户主动提供将账户、密码等都交由工作人员全权处理,这也是公司在监管方面所察觉不到的。

  专家提醒

  在“牛市”的大好形势下,证券公司可能会“默许”这种违规行为,但是要知道,一旦出现亏损,股民的潜意识就会责怪证券公司,甚至对簿公堂,这对证券公司的信誉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应该杜绝这种行为,并且加强监管力度。(陈轶珺 顾卓敏 张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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