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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进出口货物将试行直通放行和出口免验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2: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07年起,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积极争取试点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出口免验制度,提高口岸验放效率。 据悉,厦门检区实施绿色通道出口企业已达32家,获得出口免验企业共3家,是全国拥有出口免验产品最多的城市之一。今后对于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厦门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变两次申报为一次申报,实现直通放行;对于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机构受理报检并签发通关单,将报检信息发送至目的地机构,由目的地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到目前,厦门市有九成以上的进口木包装集中在港区实施检疫查验,现场查验合格即予以现场放行,查验效率成倍提高,每批入境废物原料通检时间可节省半天。 (《中国质量报》) 作者:陈敏灵 江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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