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跑减持政策 “大非”抛售套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22:12 中国经营报

  “空军”果然神速,狂涨的上证指数突然转变了方向。1月31日,上证指数和深圳成指突然暴跌,其中基金重仓股下跌尤其猛烈。

  除了基金,还有谁在大举做空?

  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也许正在悄悄兑现手中的筹码。毕竟这些大股东既拥有比基金持股成本还低的大量股票,还拥有足够的公司信息。

  继2006年9月份伟星股份曝出首例“大非”减持以后,1月份陆续出现“大非”减持现象。包括华发股份(600325)、益佰制药(600594)、双鹭药业(002038)、宁波华翔(002048)、中兴通讯(000063)、吉林森工(600189)等。其中,双鹭药业、中兴通讯、吉林森工的第一大股东还是国有股股东——而在此之前,由于相关法规未明确,市场一直认为无须担忧国有限售股解冻。

  而国有控股股东不等政策兀自开始减持,为正在跌宕的市场平添了一层阴影。

  国有股套现的潜台词

  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需要向国资委申请。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部分国有股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也是要经过国资委的批准,只是后来审批权下放至地方国资委。换言之,涉及到上市公司国有股买卖事宜,国资委是绝对掌握话语权的。因此,上市公司国有股限售期过后,在没有出台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市场一直认为,国有法人股东应该继续持股,不会减持。

  然而,1月,数家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突然开始套现。

  国资委官员曾表示,在全流通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买卖在三种情况下仍需通过国资委审批:一是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化的,二是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国家股低于最低持股比例的,三是买卖国有股5%以上的大宗交易。由此可见,关于国有股解冻后的套现操作和套现后资金归属及使用尚无明文规定。其中涉及的“最低持股比例”更是国资委酝酿很久而迟迟没有定案的重大政策。

  不过从历史上看,国有机构在相关法规出台之前,为把握市场先机,率先行动,早有案例。如在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尚未公布的时候,全国社保基金率先参与中国石化(600028)的发行认购,不过当时由于跌破发行价形成了账面浮亏。还有,在涉及直接投资的相关法规没有出台的情况下,社保基金就在2005年上市公司半年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暴露身影。现在看来,当时大多数股票的价格是地板价。

  无论怎样,在法规出台之前抢先行动,目的是把握机会。倘若如此,此次抢先卖出解冻国有股,也应该是出于抢先回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的考虑。

  国有股先减后拨?

  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高西庆曾表示,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还很不稳定,虽然政府已经连续几年从财政盈余中每年拿出100亿元充实社保基金,但对超过两万亿元的社保历史欠账而言,还是杯水车薪。面对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问题,应尽快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充实社保基金。

  2006年10月份,国务院国资委曾下发《关于开展划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及央企要做好划拨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研究、论证工作,要求各地、各企业对划拨本地区或本企业所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0%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可能影响进行客观分析。

  国资委人士表示,《通知》只是为了国资委内部了解情况,不是划拨工作启动的依据,划拨正式推进为时尚早。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2006年3月两会期间表示,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还存在一些技术细节问题;将来通过什么形式划转,各方有不同意见,划转一事仍在商讨之中。

  不过学术界的观点是,不反对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基金,但反对直接给股票,支持以现金方式划转。理由是,社保基金作为投资者,首要考虑的是如何获利退出,它持有大量股票后,其要求流动性、盈利性的自然属性和稳定市场的社会属性有着天然矛盾;而且,社保基金成为上千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它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参与管理也都是问题的关键点。此外,划拨10%股权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稳定等等。

  国资委抓大放小?

  关于国有股划拨社保资金的事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接到任何有关此事的通知,很多问题也没有得到明确说法。这些问题包括,国有股到底按什么价格减持、什么时机减持、减持过程如何监管、减持资金如何分配等等。然而,国资委却在积极地建立监控系统,大有维持原有垄断管理体系的趋势。

  目前对于非上市国有股权的转让已基本实现了实时监控,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三大产权交易所目前与国资委实现了联网试运行,国资委可基本掌握非上市国有股权的交易情况。2007年1月份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并划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挂牌价底线。向外商转让国有产权应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

  这样看来,国资委对上市公司国有股的管理也有实施实时监控的趋势。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国资委正在与

证监会联手建立信息网络,加强对国有企业进出股市、转手交易的实时监控。他还表示,针对股改完成后
证券
市场进入全流通市场的新形势,各级国资委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监管工作,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控体系。

  实时监控,有助于国资委控制“需通过国资委审批的三种情况”。也就是说,国资委可以“放小”(5%以下的交易),但仍在抓大(控股权、5%以上交易)。直接划转股权给社保的希望较为渺茫。

本报记者:西南证券分析师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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