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应注意的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0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上通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我国也备受推崇,越来越多的地方特产都在积极申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到目前为止,已有贵州茅台酒、杭州龙井茶、绍兴黄酒等几百个有明显地域特点的产品,受到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制度的保护。这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开展这项工作时间较短,在实施中会有一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保护区域与行政区域

  从国外发达国家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经验看,其受到保护的是某一特定地域、特定环境条件下生产出的特定产品。特定地域是以自然条件的相同性来决定的,基本上不受行政区划的影响。这样才能准确、全面地保护这一特定区域内的特定产品。

  与国外情况不同的是,由于受国情所限,我国目前已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很多是按行政区划来划定保护范围的。这样做对监督管理有好处,可减少很多矛盾。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即同属于特定区域,但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划内生产出的同一产品受不受保护?如果受保护,那与有关部门批准的保护范围有出入;如果不受保护,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精神有偏差,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刚开始实施保护时,受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还可能没意识到受保护的好处。一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带来巨大效益时,这些问题解决起来就可能会有麻烦。对此,应引起我们注意,并把它解决好。

  产量与效益

  市场经济中有一条规律,那就是物以稀为贵。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中也包含着如何处理好产量、品质和效益的关系。

  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国家看,为了保护其产品的特有品质和价值,他们都对产量进行严格控制。每公顷土地种多少株,产多少果都有明确要求。表面上看有点近乎苛刻,但这样做的结果,恰恰保证了其产品的品质、产量及较高的效益。这才是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最终目的。

  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决定了这种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过去我们一些地区也曾出现过,什么特产赚钱,大家都去生产,结果导致品质下降,产量过剩,其价格也大幅下降,直至无利后再没人去生产了。我们现在实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如不进行好

宏观调控,也有可能重蹈上述覆辙。因为一旦某些特产受到保护,其自身价值可能会上升,进而刺激更多的企业和农户去争相生产这一产品,最终可能导致品质下降,规模过大,供大于求,价值下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也就失去意义。

  如何避免这一现象出现,作为统管这项工作的地方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首先,要进行细致的市场调查,确定近期、中期、远期的市场容量,然后再指导企业和农户在维持一定效益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按标准化要求扩大生产规模。其次,光靠一两个部门的能力有限,要协调好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规模和效益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监督与管理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一项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其成效如何,监督与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旦得到国家的确认和公告后,其声誉必然会得到很大提升,相应的效益也会显现出来。这必然会引起假冒行为的侵害。本行政区域内的假冒行为还好查处,本行政区域以外的假冒行为的查处就会有一定的困难。这些假冒侵权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制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必将受到影响,还有可能失去相应的市场。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内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多为一些地方特产。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单位的结构特点,即千家万户为主要生产单位,给管理和监督带来了很大难度。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国外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我们要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的生产者,我们的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面对的也是千家万户,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面临很大难度,这一点要引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对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采取以控制加工、销售龙头企业为主,起到很好的保护效果,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中国质量报社》)

作者:李 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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