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开瓶费”争取节前有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8:42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莹 通讯员 郭立久】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问题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日益激烈的矛盾,全国各省市35家餐饮协会负责人日前会聚北京,向全国餐饮企业发出倡议,呼吁餐饮企业依法维权,与消费者和谐相处。

  联合发出六点倡议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认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渠道申张自己的合法主张,反映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坚持“明码标价”原则,在店堂显著位置标明本企业服务规定和收费标准,所有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

  四、对于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是否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问题,本着诚信经商和自主经营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在部分消费者不能理解企业的服务措施和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依法做好解释工作,或调整措施。

  五、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与消费者和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单位、供货商、相关社会团体等和谐相处。

  六、在企业利益和经营活动与消费者利益出现冲突和矛盾时,以主动创造和谐餐饮消费环境为宗旨,求得妥善解决。

  中国烹协仍坚持原观点

  据了解,组织全国35家餐饮协会召开会议并发出倡议的正是中国烹饪协会,其新闻发言人边疆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国餐饮协会都希望中国烹饪协会在春节就餐高峰前给出一个说法,因此中国烹协在听取了律师的意见后,发出了如上倡议。不过,边疆表示,中国烹饪协会仍然坚持原有的观点,认为是否收取服务费是市场行为,应该由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协商解决。

  今年1月10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市消协或消委会首次发表联合声明,抨击餐饮行“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所谓行规。此前,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北京烹饪协会、北京西餐协会召集了百余名餐饮企业代表举办座谈会,表示坚决支持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开瓶费”之争愈演愈烈。

  矛盾有待解决

  北京市消协于不久前透露,下一个攻坚目标是餐饮行业的“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行规问题。并以此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前,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应该说,“开瓶费”之争的基本面是一场经济利益争执。经营者认为收取“开瓶费”是经营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是单一的经营行为,而消费者则认为商家收取“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但随着不同社会力量的介入,“开瓶费”之争已经从经济利益之争扩展为权利之争,演变为是正当经营权的行使,还是侵犯公平交易权等法律争执。之后,有餐饮企业表示不让收“开瓶费”就提高饭菜价格,使这一争执愈加演变为一场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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