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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奥运进口物资享受免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3:45 中华工商时报
海关总署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今日在此间透露,四类北京奥运会进口物资可享受免税待遇。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口物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向北京奥组委无偿赠送的、用于奥运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北京奥组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用于北京奥运会体育场馆建设,而且与体育场馆建设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模型、图纸、电子文件、光盘等数据方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的一些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关税和进口关税增值税; 对北京奥组委进口的一些其他特殊物资,包括国际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体育器材,以及医疗检测设备、安全保障设备、交通通信设备、技术设备等,在进境的时候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有关管理办法,凭有效担保暂时免交进口税。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有关管理办法暂时免交进口税的物资,在奥运会结束以后必须出境,如果留在境内或者做变卖处理,需要办理正式的入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汪涌高鹏)(1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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