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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构建和谐社会民企责任更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3:45 中华工商时报
全国工商联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昨日在京举行。会议上披露的一些数据令人兴奋:2006年,私营企业大幅增加,达到494.7万户,比2005年增长15%;民营经济投资大幅度增长,其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6%;同时,私营工业经济也高速发展,私企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 数据表明,过去的2006年,民营经济继续以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水平发展。这也再次证明了民营经济的活力和潜力。 我们注意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昨天的演讲中从9个方面、用了大量的篇幅论述了民营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包括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生产效率、带来创造活力、增加民众财富、参与新农村建设、平衡地区发展、贡献公益事业等。 以民营经济推动经济发展为例: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GDP的65%左右,占经济增量的70%-80%,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来源。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例:民营经济现已成为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绝对主体,为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再以贡献公益事业为例:目前,参与中国光彩事业活动的有近2万家民营企业,近5年的各项光彩公益事业捐赠总额超过150亿元,年均30亿元。在浙江,近年来各级慈善组织所接受的捐赠有近80%来自于民营企业。 我们认为,相比单纯的经济数据所揭示的作用,民营经济在上述方面扮演的日益重要的角色更值得人们重视。因为它意味着民营经济在中国社会中所担负的责任已经发生了重要的甚至根本性的变化———在很多方面,民营经济不再是“补充”“生力军”,而已经是“主力军”“绝对主体”了。地位变了,对其的认识自然也应当改变。显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这种评价,对于今天的民营经济来说,是当之无愧的。 但是,任何硬币都有两面。地位变化的同时也意味着责任也更重大了。黄孟复在昨天的演讲中明确强调:民营企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大责任。这些责任包括推动发展、推进公平、促进自由创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与自然和谐相处、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道德诚信、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等。 毋庸讳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是改革开放最明显的受益者。在各种经济成分作用互换的今天,就像政府和社会应当重新认识民营企业一样,民营企业家也应当重新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角色的重要性,高扬社会责任的大旗,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惟有如此,民营企业家本身也才能获得更长久、安全和广阔的发展。(1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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