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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大校方责任险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2:33 北京商报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2006-2007学年,北京市公立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将达到100%,高校也将被纳入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体系中。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于2003年,它的成立是为了明确对学校方面的责任界定,如确定是学校的责任,则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包括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不卫生、学校组织体力活动超出正常学生承受能力的以及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学校都要承担责任。校园方责任险运行3年来,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150万元,赔款支出600多万元。

  2006-2007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范围,将47所中专、技校和574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市投保校方责任险的学校、幼儿园达到2795所,公立学校、幼儿园的覆盖面将达到100%,中专、技校和私立学校达到80%,受保障人数达161.9万名。

  校方责任险开办之初,仅将《条例》规定的校方过错列为保险责任。2006年,北京保监局组织有关公司经过深入调研和进一步研究校园风险,将因学生自身原因或其他个体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也列入保险责任,并开发出了有针对性的产品。现在,采取固定保费5元/人/年,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元/人/年,每所学校(幼儿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450万元,同时不设免赔额。

  此外,北京保监局正推动有关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加强对高等院校的风险研究,逐步将高校纳入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体系中,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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