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北京年内试点按病种预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1:53 北京商报

  北京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部门正准备联手在医院推行一种名为“相关诊断组预付制(简称DRG)”的制度,以彻底杜绝医院在盈利冲动下的多开药、开贵药行为。这是记者在两会期间获悉的。

  DRG制度是指医院在治疗病症前就确定了治疗的费用标准。“这就限定了整体治疗费用的上限”,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小虹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医院要想盈利,就不得不在有效治疗的前提下降低医疗成本。

  邓小虹向记者透露,财政局、发改委、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DRG制度已两年之久,今年将挑选部分三甲

医院展开试点。目前正在规范和采集医院病例,根据病例实际情况对已研究完成的DRG预付制分组进行核查、修正。

  当记者询问试点能否在上半年开始时,邓小虹表示:“我不能保证,因为目前许多医院的病例不是特别规范完整,我们需要规范完整的病例信息才能核查和开始试点。”但她肯定地告诉记者,试点工作一定会在今年实施,并且施行以后还会根据更丰富的病例情况调整分级标准。

  DRG制度的核心是医院将临床特征相近、相关的病症分为不同的病组,根据病人不同年龄等特征将病组分级,就医时依据病人所处病组和级别付费。付费限制从单纯的开药品种、住院时间,变为对整个治疗过程的总体支出。

  费用的核算是用上一年度的总支付能力除以就诊病例数,得到一个单位基数。比如基数为300元1个点,那么某个病组需要的费用可能就是从1个点到10个点,也就是300元到3000元之间,然后科学分级。并发症多的老年人就处于高的点位,如10个点,健康的青年人处于低的点位,如1个点。DRG预付制对每个病组的支付金额随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而变化。如果下年度医保基金金额增加,那么每个点位对应的医疗费用就会高些。

 王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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