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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品油定价体系实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9:45 海峡都市报
N上海证券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前天证实,我国已经正式采用“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 韩永文证实的“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是指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炼油企业一定的利润而产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机制。 过去几年,炼油企业的日子很不好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商品货运也日益增加,油品的销售量一直在迅速增加。但由于燃油售价受国家管制,因此,油品需求增长并未能让炼油企业赚得更多的利润。 韩永文昨天还表示,发改委在使用新机制时还会考虑国内实际情况。 种种迹象证明,“考虑国内实际情况”的潜台词是,有关部门需要给炼油企业更多的激励。 总而言之,以中石化为代表的石化公司至少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有可能受益:一是全球油价继续下降而发改委保持现行燃油价格;二是国际市场油价上升而发改委也相应上调燃油价格。除非大背景改变,石化公司的利润只会比现在更高。 目前,我国石化业的炼油毛利为5美元/桶,已经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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