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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布首批良好农业规范试点项目 286家单位开始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2: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经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核审,1月18日,北京凯达恒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86家单位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

  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格外关注。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度,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应对措施,其中良好农业规范(GAP)就是最具代表性的重要举措。

  由于良好农业规范(GAP)主要针对未加工和最简单加工(生的)出售给消费者和加工企业的大多数果蔬的种植、采收、清洗、摆放、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常见微生物的危害控制。它包含了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的所有步骤,所以,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是目前国际通行的从生产源头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该规范的认证工作因此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得到推广和应用。

  2006年1月,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用于指导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规范认证活动,每个标准包含通则、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检查表和基准程序。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是结合我国国情,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欧洲零售商组织(EUREP)实施的EUREP?鄄GAP标准而制定的。ChinaGAP认证划分为一级认证和二级认证,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申请认证的级别。

  据介绍,EUREPGAP是欧洲零售商自发组织起来制定的农产品标准,通过第三方的检查认证和国际规则来协调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分销商和零售商的生产、储藏和管理,从根本上降低农业生产中食品安全的风险。目前,EUREPGAP认证已经被世界范围的61个国家的2.4万多家农产品生产者所接受,并且更多的生产商正在加入此行列。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水果生产国,目前水果总产量已超过6000万吨,约占全球产量的14%左右。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欲出口的水果大约有100多万吨,然而真正能出口的只有一小部分。

  尽管当前的技术无法彻底去除新鲜果蔬的所有潜在危害,但推行良好农业规范,通过对施肥、用药、用水等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可以有效预防农、兽药残留超标,保证原料的安全卫生,有利于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同时,积极推动我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对促进我国农产品扩大出口具有积极作用。

  为此,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质检系统做好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06年7月开始至2008年结束。试点地区是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陕西、海南、四川等15个省和直辖市。

  国家认监委要求,试点省、市质检部门要做好对试点企业的技术培训,帮助试点企业建立良好农业规范生产标准体系,做好试点企业的认证工作,鼓励试点企业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同时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管理,规范认证服务,认证机构应严格遵循《关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有关要求的通知》,组织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和技术工作组,落实各项措施,认真按照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组织生产。

  当前,认证试点工作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内进行。国家认监委要求,各认证机构要切实做好对试点企业的认证服务工作,积极跟踪、分析国际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和认证工作的发展动态,学习国外先进的认证审核方法、技巧,提高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的实施水平和认证工作的有效性。

  据悉,根据农产品的生产季节,试点省、市质检部门每半年向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报送一次试点工作进展和认证监管情况。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将根据实施情况,对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对符合要求的试点企业,由国家统一颁发良好农业规范示范企业证书。对未获得认证的试点项目,将加强督促,积极整改。 (《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惜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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