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农村民意表达渠道多 官员称真正解决问题是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1: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30日电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第八章专门有这部分的内容,就是怎么样来正确地处理农村发生的各种矛盾,因为它毕竟都是农民内部的矛盾,因此有畅通的农民表达诉求的渠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年的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月29日公开发表。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陈锡文在会上介绍了中国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情况。

  陈锡文在回答提问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渠道有没有?有,而且不只一种渠道。但问题是怎么样真正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工作要做到前面,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涉及到农民利益的问题上,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办事,尽量减少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发生,甚至不发生,这种矛盾就不会存在,这是一点。

  第二,农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比如说通过组织、村民委员会到乡政府,到县政府,也可以通过党的组织,党支部到乡党委到县党委,也有的是通过信访的渠道,甚至有的通过法律的渠道,通过各种渠道在向上表达。陈锡文说,我想各级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克服自己的官僚主义的作风,特别是对农民的利益问题,不能麻木不仁,不能无动于衷,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了解这种情况以后应当及时地、尽力地去解决。

  陈锡文称,第三,我想在群众表达诉求和沟通的过程中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作为有关的部门来讲,接到农民的诉求表达之后,只要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有些解决不了的,必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农民同志谅解。也有一些要求,可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未必是合法的,也要和农民讲清楚。

  第二方面的工作是要引导人民群众,即使你有合理合法的要求,也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理性地表达诉求。陈锡文表示,通过这样的沟通,我想,政府工作也好、党委工作部门也好,通过磨合,从农民群众中了解他们的愿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在讲清事实之后,也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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