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欣弗受害者欲上高法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06:33 北京商报

  经过了35天的等待,10名黑龙江“欣弗”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永飞于上周五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上海一中院宣布维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而理由依旧是被告方不属于浦东法院管辖。

  “这一结果无法让我们信服。所以下一步我们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且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昨日,陈永飞律师向记者透露。由此,这起“欣弗”赔偿案进一步升级。

  受害人律师不满

  这起“欣弗”诉讼案始于去年12月4日,当日,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的陈永飞律师受10名黑龙江“欣弗”受害人委托,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包括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但被驳回。随后,“欣弗”受害人又上诉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没有想到竟然也遭到了驳回。

  昨日,显然对于此次上海一中院裁定不满的陈永飞律师向记者表示:“我们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中对‘产品生产者’和‘产品制造者’的法律解释选择在上海起诉的,也认为法院应该予以受理。而对于上海浦东法院和上海一中院的裁定结果我们是存有异议的。”

  另外,陈永飞也指出,上海两级法院对于此次诉讼均未组织开庭和对代理律师进行谈话,而且不顾原告提供的证据,这些都未严格依法对法律概念进行解释和裁定。

  “欣弗”受害人不服

  而对于这一结果最为失望的莫过于“欣弗”受害人及其家属了。昨日,“欣弗”案中死亡的6岁女孩刘思辰的父亲刘勇等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一再表示,将会继续依法向有关检察机关请求抗诉并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一定要在上海立案并一定要让浦东法院判决,哪怕继续上诉,继续申诉,一定要将

维权进行到底,即使是5年、10年。”刘勇如是说。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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