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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祛痘化妆品,管理待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 12:25 今晚报

  随着昨天有关部门公布检测结果,“迪豆”氯霉素风波暂告一段落。但是随之凸现的祛痘类化妆品的种种问题引人深思。记者昨天对化妆品市场和专家进行了相关采访。

  祛痘化妆品跻身药店

  大多产品暗示功效

  昨天下午,南开区一家药店门口的宣传标语“祛痘、减肥、祛斑产品特惠”引起了路人的注意。走进药店一问,才发现宣传的祛痘产品并非药品,而是一款化妆品。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销售人员询问祛痘产品,对方一一推荐,有含中药的,有主治控油的,还有专门“点痘”的,并表示产品肯定能治疗粉刺,而且哪个品牌销售得都不错。仔细查看发现,这近10个品牌的祛痘产品竟无一例外地都打着“卫妆准字”,也就是说只是化妆品而不是药品。随后记者又走进了不远处的一家大型超市,在化妆品柜台摆放着几种专业祛痘产品,包装上打着“清痘”、“抑制粉刺产生”等字眼,但是准字号表明这些产品都属于化妆品。

  祛痘类未列入功效化妆品

  法规监管尚存缺陷

  据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功效类化妆品审批工作的专家介绍,化妆品被分为特殊用途和普通用途两大类,普通用途化妆品主要是起到清洁和保养的作用,而特殊用途化妆品则一共有九个种类。这九种化妆品分别具有育发、染发、烫发、减少脱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

祛斑、防晒的功效。不过,目前具有祛痘功能的化妆品在我国只是作为普通用途化妆品,并没有被列为特殊用途化妆品范畴。特殊用途化妆品在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取得专门的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销售。无论原料品种、生产条件、检测标准还是审批要求都比普通化妆品要严格得多。而祛痘类化妆品作为普通用途化妆品,在产品审批和常规检查中,一般并不会对产品中抗菌素进行检测。也就是说祛痘类化妆品只需按照普通化妆品试验即可通过,至于是否含抗生素或功效能达到什么程度并没有相关要求。

  企业多打擦边球

  消费者购买勿迷信

  “基于对祛痘类化妆品监管法规的缺陷,不少企业也就打起了擦边球,纷纷宣传产品的功效,有的还宣称见效快等等,把化妆品都快说成药了。”这位化妆品专家称,“即使是功效类化妆品,除了脱毛、脱发这种速效类产品,其它都需要长时间使用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据他介绍,功效类化妆品在审批中需要长时间的实验,如

美白产品试验周期要6个月,防晒类化妆品至少也要90天。所以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祛痘类化妆品时不要迷信商家宣传的快速治疗效果,化妆品只能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必要情况下还是要到
医院
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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