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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对到期认证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严格复查注销暂停不合格机构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4: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1月23日,从国家认监委获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国家认监委近期对到期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资格依法予以注销、暂停。

  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武汉新兴联合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机构资格。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西南分中心、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东北认证有限公司的有机产品认证、北京兴国环球认证有限公司的HAC?鄄CP认证、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的HACCP认证资格。

  自2006年12月11日起至2007年3月10日,暂停12家认证机构资格3个月。他们是上海爱索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斯坦达尔认证中心、北京振业兴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上海东方信息技术认证有限公司、山东科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中饮标(北京)安全饮品认证中心、北京海萨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力友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其中运输机械检验所、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天津佩美克管理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品士质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环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发展中心、北京国环环境认证有限公司认证培训机构资格。

  自2006年12月11日起,原各内审员培训机构的批准书到期后自动废止。 (《中国质量报》)

作者:夏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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