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东南公司老板卷款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11: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装饰设计公司从发包方拿到了绝大部分的工程款后,从人间蒸发。讨债无门的民工和材料供应商聚集在发包方的售楼处,要发包方支付工资和材料款。在遭到拒绝后,双方对峙,场面一度十分紧张。

  记者19日接到电话后赶到事发现场。在该售楼处门口,约有30个民工模样的人聚在一起,售楼处的大门紧闭,十来个保安排成两排,站在大门两侧,得知记者身份,民工们都围了上来。从他们的诉说中,记者了解到,这批民工是为一家名叫“深圳市东南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公司)打工的,该公司承接了该售房部装修工程,工程自2006年8月15日开工,到当年的9月20日竣工,在完成装修后,东南公司的老板陈震却将40多万的民工工资和供应商的材料款卷走了,民工和材料供应商手上只有陈震打的欠条和一份委托开发商支付工资和材料款的委托书,而有的民工手上连欠条或委托书都没有。

  找不到陈震的民工们认为,

开发商应该向他们支付工钱。他们告诉记者,在东南公司老板逃走后,开发商的一位副总曾向他们口头担保,剩余的工程款可以支付余下的工人工资和材料款。

  在记者亮明身份后,公司总裁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其介绍,当时通过公司项目经理昂勇的引荐,把造价约101万元的售楼部

装修工程发包给东南公司,这个公司也是有资质的。在完成装修并验收后,公司先期支付了95万元,留下了6万元的质量保证金。现公司与东南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民工和材料供应商不应该向公司要钱。

  民工可通过三种方式讨薪

  合肥市新洲律师事务所的张先金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2004年9月颁布实施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如果东南公司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在这起事件中,开发商就要负有连带责任,民工向开发商讨薪还情有可原;但从东南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看来,如果这些证件真实的话,则该公司具备主体资格。民工向开发商讨薪就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致电合肥市包河区公安分局指挥室,一位警官表达了他自己的个人看法,他认为,首先民工可以推选出几个代表来,和开发商联手到法院起诉东南公司;其次,开发商与东南公司只是工程款,目前国内的法律条文尚不太清晰,工程款还进入不了政府清账的范围,因此,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协调解决。但如果涉及诈骗,且数额较大,则可以到经警队立案侦查。

  ·朱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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