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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小额信贷将遇发展良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2:13 北京商报

  困扰小额信贷组织多年的法律地位真空的现象即将成为历史。“我们将尽快制定《放贷人条例》,进一步开放信贷市场。”昨日出席由财富中国与华资投资共同举办的第四届《财富中国》论坛上,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表示。这意味着,一旦条例出台,小额信贷组织就拥有自己合法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破题法律空白

  实际上,小额信贷的相关工作,央行早在两年前就开始探索了。

  从2005年10月开始,央行就尝试新的小额信贷模式,在山西等5省区开展了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由私人出资,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但不能吸收存款。

  不过,让人遗憾的是,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任何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连开展了10来年这项业务的机构都没有得到合法的地位。小额信贷项目很难吸引到资金和人才。而焦瑾璞也曾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任何针对性的政策或法规,监管尚属真空状态。”

  “开放信贷市场,也就是说放贷人应该有放贷人的权利,如果不允许一定的商业信用那么银行信用也就发挥不了作用。很重要的就是要尽快制定‘放贷人条例’和‘管理条例’,要对放贷权利给予一定的保护。”焦瑾璞昨天终于给人们带来了新消息。

  “类似的条例我们香港地区已经有了。它主要从管理机构、融资条件、融资程序、融资主体、融资方式、利率水平、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约束制度,使之在法定范围内开办业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一旦政策空白得以解决,人才和资金缺乏也将顺利得到解决。

  出台尚无时间表

  “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对于上述法规的出台时间,焦瑾璞并未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日期。

  由于需在法律上确立私募融资制度的地位,在我国《物权法》未出台的背景下,放贷人条例的出炉似乎有些遥远。

  “不出意外的话,《物权法》草案今年有望通过。而这也将是放贷人条例的制定基础,它的出台将加速条例的制定工作。”焦瑾璞透露说。

  由于界定了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的性质,由央行主导的小额信贷公司曾被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批评”为“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不过,焦谨璞昨天再次强调,我国已“明确”界定了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的性质。

  而对于记者有关谁来监管的问题,焦谨璞并没有回答。而其此前的表态是:“没有必要去穷究小额信贷监管是以

银监会还是央行为主,‘形式是表象,内容是实质。’”

  小额信贷旨在扶贫

  “小额信贷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的手段。”据焦瑾璞介绍,从1994年我国首次开展小额信贷以来,目前已经形成了3种模式,第一种是由政府比如扶贫基金开展的小额信贷;第二种是由国际捐赠等方式形成的民间小额信贷组织;第三种是由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

  但由于缺乏一套为弱势群体提供贷款的有效机制、缺乏社区性金融机构和合作互助性金融机构,中西部地区仍缺乏基本的金融供给。

  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个乡一级的地区平均只拥有1.31个金融机构。也就是说除了农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少之又少。“下一步,需要在加强农村等弱势群体金融服务方面有所突破。”焦瑾璞认为,必须进一步开放信贷市场,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小额信贷服务。

  相关链接

  农村金融与小企业融资调研启动

  日前,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与中央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2007年农村金融与小企业融资调研活动”正式启动。本次调研主要涉及农户小额贷款、小企业融资与金融服务状况3个方面,旨在考察资金供需双方,获取原始性的资料数据。有300余名在校学生参加了调研,预计收回问卷5000余份。

  据本次调研负责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介绍,当前农村金融覆盖率低、农户及小企业贷款难的情况普遍存在,本次调研旨在为有关方面对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提供基础性的数据资料,也为决策部门提供借鉴参考。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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