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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民间金融阳光化是尊重市场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1:22 北京晨报

  搞新闻的人都知道,小道消息的产生和传播,往往是因为正规渠道的消息缺位。在金融领域,道理亦然。

  有调查称,中国民间流动着总额高达7000亿至8000亿元的地下信贷资金。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门槛高、服务不到位,或者借款人所在地区根本就没有正规金融机构。借款需求通过正规渠道得不到满足,只能转而求助于“地下”。

  记者曾造访北京一家地下贷款公司。该公司只有两间屋子和3个工作人员,但业务之繁忙超出常人的想象。在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的繁荣已是公开的秘密。尽管《刑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严禁民间借贷行为,但事实证明,在强大的市场力量作用下,资金的供需双方总是要设法实现平衡,因此单纯使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无法封堵民间金融。

  明智的做法是尊重市场的力量,以疏导和规范取代封堵。近年来,正面研究民间金融的学术成果越来越多。学者们发现,民间金融游离于法律和监管之外,除了滋生高利贷等问题外,还使中国

人民银行缺乏民间资金的运行数据,货币政策的效果部分被民间借贷抵消,不能很好地达到
宏观调控
目标。于是,央行不止一次建议,给予民间放贷机构合法地位,将其纳入正式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注册管理,其放贷记录全部纳入央行的信息系统。

  不过,时至今日,给民间金融正名的法规仍在“加快制定”之中,何时出台尚无时间表。反观连续13年蝉联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的香港,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施行了《放债人条例》,对当地金融体系的高度发达颇有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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