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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元,个人合作建房“新样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1日 23:06 燕赵都市报
“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已经到了!”1月17日,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的组织者林立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兴奋:“明天,我们就兵分两路:一路去洽谈收房,一路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此时,离深圳个人合作建房团队以1556元/平方米的价格竞拍购得两栋成品房还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的成功,使个人合作建房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合作建房者拍得的两栋宿舍楼,位于深圳市宝安金桥工业区,原属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宿舍楼每栋6层,朝向一致。每层一条公共走廊,7套单身公寓一字排开。每个公寓约46平方米,拥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和阳台。“房子是经过简单装修的,达到入住标准,并非有些人所说的‘烂尾楼’。”林立人强调说。 虽然地处偏远,又位于工业区,房屋与市面上的商品房在设施条件、结构布局上“相距甚远”,但每平方米1556元的价格已经让合作建房者心满意足。 林立人说,除了合作建房节省了成本外,还有其他几方面的原因使房价降了下来。首先是两栋宿舍楼的土地使用权还剩36年,而新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70年;其次房子较旧,建筑年代大约在1995年,户型比较陈旧。 “目前房子的产权还是集体产权,一层楼只有一个产权证。”林立人说,他们打算通过公证处进行产权公证,并在国土局备案。 据悉,林立人和他的伙伴们的个人合作建房构想起始于2004年。他们选择了“竞拍模式”———“参加竞拍这条路子比较切合实际。一是因为楼已经在那里了,合作者比较有信心,二是因为手续简单。” 上海从事房地产经营10多年的彭先生认为,深圳采用“收购已建项目”的模式,绕过了拿地环节,又避免了建设过程,操作性更强,更贴合市场运作。 然而,一些专家学者们并不乐观,他们对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可操作性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疑虑。 深圳市社科院地产与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称,深圳个人合作建房者的行为实际上是集体议价的成功,而不是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 深圳中原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也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团购”行为,仅处于营销环节,并且存在很大偶然性。他认为,个人合作建房并非想像的那么容易,还要承担管理、组织等成本和各种风险,“这种购房行为不会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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