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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医闹”:医患纠纷的不和谐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1日 09:17 大众网-生活日报

  “医闹”,你听说过吗?医院的“医”,闹事儿的“闹”。

  直观上看,它说的就是那些在医院闹事的人:穿梭于各大医院,专门找一些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人,然后到医院闹事,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医闹”是违法行为,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手段。全社会,特别是医疗机构,对这种行为应坚决给予回击,应在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前提下不给他们成功的可能。

  

“医闹”:医患纠纷的不和谐音

  现场回放:病人家属围堵医院大门

  2006年11月的一天早上,省城某知名医院门前,前来上班的工作人员以及来看病的病人都像往常一样,从四面八方赶来。可就在众人靠近医院门口的一刹那,无不被医院门前的一幕惊呆了:一溜的花圈摆在门前,将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几十名披麻戴孝的人,聚集在门口个个义愤填膺,烧着火纸,哭喊着要向医院讨说法……

  对于这一天,济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刘生军印象深刻。1月10日,在他的工作日志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记录:“×日早晨,接××医院电话,医院大门全部堵塞,摆满花圈,直接影响医院秩序……”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后据介绍,原来,事情的起因是这么回事:有一患者,曾在该医院做过一次手术。未想,术后出现不良反应,导致身体常年不适。此后,该老人又多次入院治疗。而一直让众人担心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医院门口遭受围堵的当天凌晨,此前已回到家中休养的患者,突然又一次感觉不适,被紧急送往该院急诊科室急救。结果,抢救无效,该患者不治身亡。

  病人家属连夜与院方讨要说法,未能达成一致。清晨一早,这一幕就上演了。

  病人家属现场向院方索要具体数额超过100万元之巨的赔偿。

  警方介入协调后,双方在当天上午达成共识了结此事。

  “当时,参与现场讨说法的人员超过50人。”刘生军大队长告诉记者,整个2006年,现场“家属”一方人员超过40人以上规模的医患纠纷,他们在现场执法中接触过四起,10人以上、40人以下规模的多达五六十起。

  锁定“医闹”:一哭、二闹、三跟踪

  提起这些医患纠纷中参与“闹事”人员的构成,一直负责医疗机构安保工作的刘生军大队长表示:现场了解得知是家属,没有发现异常。

  而在接触类似案例时,有一些院方人员则开始在习惯上称此为“医闹”。

  “有的医院跟我们报告情况时,直接就说‘医闹’又来了。实际上,这种说法不太准确。”刘大队长解释,“对方究竟是不是‘医闹’,目前警方并没有真正发现过。”对于医院方面有关人士的如此反映,刘大队长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受之前相关媒体有关“医闹”报道的影响。

  其实,“医闹”虽一方面具有明显的表现特征;另一方面在认定之中也必须经过一个严格的取证调查过程。

  “说其是‘医闹’,至少应该确定这样三个因素:1.参与闹事者,与病人没有亲属关系;2.参与者与病人家属之间,存在雇用关系;3.参与闹事者是以此为‘职业’的。”刘生军大队长介绍,这样就需要有一个严格的调查取证过程,如果只是主观上认为对方是“医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应该说,病人家属到医院闹事和‘医闹’组织病人家属到医院闹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从感情上我们有着严格的区分,尽管从法律上讲,类似现象都直接干扰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刘大队介绍,“医闹”有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表现特征:一哭、二闹、三跟踪,“哭就是让家属在医院里哭诉;闹就是由‘医闹’在现场打砸医院设施、在院内停尸、摆设灵堂甚至殴打医护人员等;跟踪则是直接对相关人员进行恐吓、威胁”。

  解密“医闹”:拉拢病人家属,提成医院赔付

  究竟是什么催生了“医闹”?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在绝大多数医患纠纷中,患者都处于弱势地位。

  “很多情况,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病患家属很难得到满意的维权结果。甚至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或人员构成正是院方的人……”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情况直接促使一些家属出于各种考虑,而采取较为极端的方式进行维权。而根据以往媒体的相关报道看,类似现象并不鲜见。

  采访中,多方人士也都提到,遭遇医患纠纷的病患者家属是很值得同情的,可恨的是那些从中牟利的不法分子,也就是“医闹”。

  “所谓职业医闹,就是专门靠‘帮助’患者家属到医院闹事,然后索取赔偿,从中提取利益分成的人或团体。”刘生军根据外地出现的相关案例做过详细的调查了解。他说,这些人一般都活跃在急诊室、太平间或危险系数较高的一些手术室附近,看到哭哭啼啼的人,便主动上前搭讪,然后交谈“生意”。“一般来说,职业‘医闹’的利益包括两块:1.参与这个事的,每人获取一定的报酬;2.组织这个事的从医院的最终赔付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刘生军大队长分析,之所以出现职业“医闹”这一不良行业,存在两个不可否认的因素:首先,医患双方之间地位不对等,造成诉讼成本攀高,使得不少患者家属不敢走正常诉讼程序;其次,经验表明,几乎在任何一起医患纠纷中,医院几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责任,而院方为了息事宁人,多会给予部分赔偿。

  有关人士就此分析认为,如果说医患双方之间地位不对等是造成职业“医闹”的根本原因,那么,利益的存在则直接让部分不法分子感觉有利可图,因而不惜铤而走险。

  根治“医闹”:各方携手努力,保证正常医疗

  虽然目前省城在众多因医患纠纷引起干扰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例中,尚未发现一例是由“职业医闹”所为,但警方相关人员对省城有没有职业“医闹”存在一事,并不乐观。

  “目前,我们已要求辖区内所有省市医疗机构,在‘医闹’惯常出现的位置安置监控设施,完善技术取证工作,一旦发现其中存在可疑情况,民警便会立刻介入侦查、必要时直接实施抓捕,以保障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刘生军大队长介绍。

  “已明确发现存在职业‘医闹’的外地一些省市,比如昆明等地方的经验表明,医闹的存在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干扰严重。而在一些地方,职业‘医闹’已开始以公司的名义出现。”刘大队长表示,对于这种情况,一旦发现苗头,警方将立刻予以严惩。

  谈到如何杜绝“医闹”的发生,刘大队长认为:首先,医疗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一旦发生意外,可以与病患一方坦诚相待,而不是置之不理,妄自称大;其次,院方应主动利用摄像、摄影、录音取证,保护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参与医疗争议及医疗案件应诉,引导医患争议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

  “受医生、医院技术手段的客观影响,医患纠纷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态度好了,遇事有了真正想解决问题的诚意,很多纠纷其实都可以化解。”刘生军介绍,事实证明,很多纠纷的化解都是由此而来。

  

“医闹”:医患纠纷的不和谐音

  前段时间,深圳一医院全体医护人员戴头盔上班,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医患纠纷现象的共同关注。(资料片)

  ■新闻链接

  “医闹”出现的五大因素

  昆明一深受“医闹”之苦的某医院院长分析说,这主要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很多患者送到医院时,已经处于危险期,这时患者出现意外,其家属就会认为是医疗事故,而医院会认为自身的操作没有过失,在达不成赔偿协议的时候,患者就会采用过激行为给医院施加压力,以达到赔偿目的。其次,医疗事故鉴定复杂。三是有些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操作确实存在不合格现象。四是正当赔偿手续复杂。最后就是巨额的利益驱使,这也是“医闹团体”出现的主要原因。

  卫生部表示:坚决打击“医闹”行为

  针对悄然出现的职业“医闹”现象,2006年7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坚决打击这种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呼吁媒体不要丑化医疗机构。

  毛群安表示,卫生部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这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也是谋取不正当经济收益的手段。他提醒医疗机构,对这样的行为应坚决给予回击,不要给他们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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