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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外资旅行社7月起可设分支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10:5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董郡)中国旅行社业的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18日在200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透露,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自今年2月1日起,将取消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鼓励有实力旅游企业到海外投资酒店、景点等。

  广东唯——家外商独资的瑞士胜景旅行社有关负责人表示,解禁后外资旅行社可在多个城市开设门店,有利于业务开展。

  广东中旅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取消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有利于旅行社加大布点。但由于尚未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各旅行社仍处在观望中。至于“走出去”的战略,对于中国旅行社业目前散弱的局面而言,似乎并不现实。

  业界人士称,这两项政策松动暂时不会导致新一轮外资社风潮。一是外资尚未有资格获得其最有优势的出境游经营资格,此外,政策还有很多其他约束,如设立外商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应在5亿美元以上。

  此次对内外资旅行社开设分支机构的解禁,业界解读下一步开放的很可能就是入境游。一位广东旅游业界人士还对记者透露,上月,国家旅游局曾委托各主要省市旅游局组织当地旅游企业研究出境游开放的时机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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