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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是烧,还是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08: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去年 12月29日,浙江省某部门在杭州市郊区垃圾处理中心公开烧毁数百双产自欧洲的名牌皮鞋。这些洋皮鞋全是不合格产品。据浙江省某部门通报,去年浙江共抽检46个批次进口皮鞋和旅游鞋,其中11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24%。

  眼下进口奢侈品消费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如火如荼,炙手可热,这些青睐洋货的消费者意想不到的是,镶嵌着世界顶级品牌“桂冠”的洋皮鞋居然有近八成不合格,实乃匪夷所思,令人震惊。浙江某部门把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洋皮鞋公开毁之一炬,体现了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一种警示,说明世界顶级品牌也会糊弄人,消费者不必过于迷信和垂青洋名牌,以免上当受骗。

  不过我对烧鞋这种方式不愿苟同。笔者以为,火烧洋皮鞋不如起诉洋名牌,依法

维权才是正道。因为这些被烧毁的质量低劣的洋皮鞋并非假货、水货,而是以正宗的世界名牌“身份”出口中国的,完全可以在世贸组织范围内起诉生产国和供销商,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索赔损失。

  世界贸易组织是经济法律法规健全、成员国法律地位平等、诉讼手段和程序完备的国际经济组织。中国入世5年来,遭遇大量的经济摩擦和官司,其中受到欧洲国家起诉最多的是服装和鞋类,他们以中国商品低价倾销为由要求征收所谓的

反倾销税。瞧一瞧,中国出口的服装、鞋类并无质量问题,仅仅因为价格低廉,就受到人家的起诉,欧盟国家善于用法律维护经济利益的精神、勇气和技巧,真的令人茅塞顿开,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如今欧盟国家向中国出口劣质名牌,我们有着充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维权,这场官司必胜无疑。可有关部门不去思考如何用足用好法律,而是赌气一把火烧鞋,实不可取。

  笔者建言对进口的劣质洋货不要再烧了,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世贸组织内起诉劣质皮鞋生产国及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这么做一是体现了依法维权,有助于培养和强化我们的经济法治意识,提高与洋人打官司的能力和水平。入世以来,中国在贸易官司方面吃了不少亏,交了不少学费,如今我们应该吃一堑长一智,成熟起来,不能习惯于用火烧方式处理进口劣质洋货,证据没了,说不准老外反咬一口,告你个“诋毁世界名牌罪”。二是可以减少经济损失。据了解,这些欧洲品牌皮鞋价格昂贵,是国产皮鞋的3至10倍。几百双鞋可谓价值不菲,烧掉了就无法索赔,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中国质量报》)

作者: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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