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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价影响不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06:50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廖志慧、通讯员王燕敏)从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将实行清算式缴纳,取代现行的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省地税局相关人士指出,此举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影响。

  据该局税政三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多采用预征方式,预征额按照每年房屋销售价格的0.5%-3%来征收。由于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种之中计算方法最复杂的一个,原有的预征方式比较简单,因此,出台“清算”法是对“预征”的一种完善,而不是新开征的一个税种。

  对于老百姓普遍关注的

房价问题,省地税相关负责人认为,以清算式交纳土地增值税并不会对房价带来太大影响。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成本控制得好、管理方法科学,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实际应纳税额就可能要比“预征”的少。因此,房产商不会大幅调高房价,反而会更加科学、合理地控制成本。

  据了解,去年我省土地增值税增幅达到130%,具有强大的增长潜力。实行清算式缴纳之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各地将根据当地

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按照每个房产项目销售价格减去土地购置、建筑费用以及各种税费之后的30%-6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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