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北京中院一审辉瑞失伟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黄佩)美国辉瑞和辉瑞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联合起诉“伟哥”生产商威尔曼江苏联环等三家公司,要求法院认定“伟哥”为辉瑞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并判令威尔曼公司停止商标侵权、赔偿损失 100万元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辉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威尔曼公司董事长孙明杰介绍,辉瑞方面认为,“伟哥”是中国乃至全球华人地区一个高知名度商标,威尔曼公司及其授权的生产企业在其药品上使用“伟哥”商标侵犯了辉瑞的商标权。

  而威尔曼公司认为,辉瑞公司提出的“伟哥”

商标注册申请在威尔曼之后,并且已经被驳回;再次,辉瑞公司此前从来没有实际使用或者宣传过“伟哥”商标。

  记者在威尔曼出示的法院判决书上看到,由于辉瑞不能证明“伟哥”为其未注册驰名商标,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辉瑞不能享受“伟哥”商标的合法权益,因此也无权禁止他人使用。昨天,本报记者多次拨打辉瑞制药(中国)公司负责媒体宣传的周健生的电话,对方表示,由于相关人员都在开会,目前没有办法回应。

  为争夺“伟哥”商标权,2005年10月辉瑞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两起诉讼,一是将广州威尔曼制药公司等4家单位告上法庭,状告威尔曼的“伟哥”侵犯了辉瑞“万艾可”的外观商标,并索赔100万元。另一个诉讼,就是要求法院认定“伟哥”为辉瑞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要求判令威尔曼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100万元。北京市一中院在上个月中旬一审判决美国辉瑞公司在第一起诉讼案中胜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