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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降低维权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58 杭州日报

  曾经看到过一个笑话般的报道,一位消费者买了几条新毛巾,新毛巾放在手里揉几下就烂成了“拖把”,而且三天之内洗坏了两条新毛巾。拿到超市,超市不承认有质量问题,说一定要消费者拿到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过之后,才能退货。三四元钱一块的毛巾,也要消费者拿到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去鉴定,真的有点搞笑了。

  现实生活中,一碰到质量问题,有的商家就会搬出质量鉴定这块“挡箭牌”,高额的鉴定费让多多少少的消费者打了“退堂鼓”。消费者在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常常遇到维权成本高这一“门槛”:消费者投诉质量问题,不论是否进入诉讼,少不了牵扯到产品质量的鉴定。鉴定机关当然是国家认定机构,但鉴定费却是要事先预收的,付了鉴定费才可拿到鉴定报告。如果鉴定产品不合格,当然可以起诉,法院也会支持将鉴定费判由商家承担。如果产品合格,那么鉴定费肯定要消费者自己负担,这么高的鉴定费有多少消费者能承担得起或愿意承担?经过鉴定,产品不合格,当然可以认定商家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那么如果消费者无力预先承担鉴定费用、商家也不愿先垫付,又如何确定商家是否有欺诈行为?

  处于个体、非专业的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不可能个个成为“万事通”,对什么产品都有较深的了解,从而能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保护自己。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切实降低消费者的

维权成本,那么消费者的维权热情就会受到伤害。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关法规,最大限度地降低维权成本,才能真正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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