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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广发将推第三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0:02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唐福勇广州报道 据悉,广发证券第三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增强型基金优选资产管理计划”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产品即将推出。

  与公募基金具有明显区别的是该产品的收益补偿和业绩报酬条款。当集合计划到期时,如满足补偿条件份额的期间收益率(三年化)低于8.86%,管理人以从该份额所收取的全部管理费给持有人补偿,直到该份额的期间收益率(三年化)达到8.86%或管理费补偿完毕为止。当集合计划的年收益率高于10%且委托人申请退出、或集合计划期满清算或结算时,管理人将提取一定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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