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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预热全保会三部委调研初定农业险补贴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5:47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孙轲北京报道

  在农业保险条例草稿中,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个人缴纳的保费比例被初步确定为40%、40%和20%。

  1月21日至22日,一年一度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即将在北京召开。

  “农业保险将被纳入2007年保险业的三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知情人士透露,今年保险业将谋求在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三大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与往年不同的是,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被列为2007年农业保险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位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目前由中国保监会牵头,

财政部、农业部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小组已经成立。

  1月16日—17日,起草小组分赴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农业互助等试点保险公司进行调研。

  “在走访试点公司的同时,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也是此番调研的重点工作,因为协调地方政府与保险机构的关系,明确他们各自的职责是农业保险条例必须包含的内容。”上述人士说。

  此前的1月11日,在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召开的农业保险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对农业保险条例的讨论成最核心的问题。

  一长期从事农业保险研究的人士表示,没有政策保障,缺乏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农业保险无法快速发展的核心问题。

  2006年,全国共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愈8亿元,占所有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54%,与2005年的0.57%基本持平,较2005年的保费收入增长约15%,低于整个财产保险超过20%的增长速度。

  在2006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发挥农业部门在推动保险立法、引导农民投保、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探索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

  知情人士透露,2006年12月召开的中央财政工作会议上,对于农业保险补贴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步明确,即将农业保险的纯保费补贴列入中央财政预算。

  “这是财政部门迈出的重要一步,但如何补、按什么比例补、补给谁都还有待研讨,这些都需要在农业保险条例中进行明确。”上述人士称。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保监会和农业部起草的农业保险条例草稿中,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个人缴纳的保费比例被初步确定为40%、40%和20%,但“这只是按市场经验给出的”。

  目前,试点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农业互助分别获得来自中央或地方的财政补贴,比例约为30%—40%不等。

  该人士认为,40%的财政补贴比例显然缺乏吸引力,以国外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来自财政的补贴起码达到50%以上。

  需要在农业保险条例中明确的,还包括对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规定和如何给予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补贴,这在此前的中央财政工作会议上尚无突破。

  多位专业人士曾表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还是应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来操作,否则经营管理费用的补贴很难界定是否专款专用。

  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有意成立一家农业再保险公司,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财政补贴和大灾基金全部由该公司管理和操作。

  同时,继2006年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建设工程质量责任险等试点、推动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开发和拓展

企业年金市场工作,2007年,推进各类责任保险的试点和发展及推进商业
养老保险
将成为实现新突破的另两大领域。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监管部门将继续稳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把完善保险资产管理体制和提升资产管理公司市场竞争力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工作重点。

  “在放开渠道的同时,防范风险必定成为监管部门强调最多的问题,这其中包括资金运用的风险,也包括公司自身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上的完善。”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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