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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独具特色的丹麦能源发展战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3:33 国家发改委网站

  20世纪70年代以前,丹麦的能源消费曾经99%依赖进口。1973-1974年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政府审时度势,抓紧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大力调整能源供应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能源自给率1990年即上升到50%左右,1997年达到100%,此后能源供大于求的势头有增无减,2005年自给率更高达156%。由于重视能源结构调整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排放量逐年减少,能源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通过多年探索,丹麦在风力发电、秸秆发电、超超临界锅炉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高效能源技术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经验,丹麦不仅成为举世公认的将能源问题解决得最好的国家之一,而且对迎接未来世界能源挑战充满信心,已走上一条能源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高度重视,着眼长远,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 丹麦曾深受能源依赖外界之苦,决心制定既具有战略眼光、又适合本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并不断加强国家对能源开发和使用全过程的宏观管理。 丹麦在能源发展方面最突出的一条经验,即是制定了以确保国家能源供应安全为主要目标、适合自身情况、长远和阶段性相结合、既有远见又有可操作性、既能促进经济增长又能保护环境并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的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丹麦现阶段能源政策以保证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大力提倡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清洁能源技术和提高能源效率。 自1973年能源危机以来,丹麦政府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部门牵头主管能源管理,该部门应能够从国家利益高度出发,调动各方面资源,统筹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监督实施,为此,丹麦能源署于1976年应运而生,最初是为了解决能源安全问题,后来管理重点逐渐涵盖国内能源生产、能源供应和分销以及节能,近年来在二氧化碳减排和绿色能源方面也发挥越来越大的管理职能。也就是说,丹麦能源署既为能源生产和供应制定政策,同时又考虑能源安全、成本效率和国际义务。 经过多年验证,丹麦能源政策已经取得了突出成果。丹麦由原来的纯石油进口国变为石油天然气净输出国、单位GDP能耗欧盟最低、可再生能源在发电中所占比重欧盟(世界)最高、拥有世界顶级清洁煤燃烧技术,等等。今后,丹麦能源战略和政策的方向是: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充分利用国内资源,通过热电联产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鼓励节约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 丹麦政府认为从长远看其能源政策面临三大挑战:一是能源供应安全问题。世界对能源需求日增,国际预测到2030年世界能源消耗量将比目前增长60%,但石油供给越来越集中在政治不稳定的少数地区,丹麦经济既要保持增长,又要面对不稳定的能源价格。二是全球气候变迁。要想实现京都议定书和气候公约所确立的目标,需要减少温室气体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三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需要。全球化导致国际竞争激烈,丹麦企业必须保持国际竞争力,其中包括高效率地利用能源。另外,能源研究和技术需要尽快转化为生产能力并为国家创造就业。 今后,丹麦政府将力图在保证能源供应安全、保护环境和经济增长之间找到制定能源政策的平衡点。丹麦政府决心把丹麦建成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知识型和企业型社会,并在2015年将丹麦建成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社会。 2005年6月丹麦政府发布了《2025能源战略》,作为政府的长期能源战略规划,该战略对2025年前丹麦的能源发展做出了规划和评估。 丹麦没有可用于发电的水利资源,因公众反对,于上世纪80年代初已决定不发展核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丹麦今后能源发展的重点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二、充分利用但不依赖本国油气资源,力争获取资源效益最大化 经过多年努力,丹麦已形成稳固、灵活、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能源体系。丹麦有基于多种燃料的能源供应体系、良好的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率的能源利用率和高度自动化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在如何使用本国石油、天然气资源方面,丹麦有自己独特的思路。 丹麦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对其能源自立功不可没,但丹麦政府同时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这些资源终有枯竭的一天,而且为期不远。所以,丹麦充分利用但不依赖国内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一方面既利用自己的油气资源满足国内能源需求,同时又借国际高油价之机出口赚钱。 经过几十年的勘探,丹麦于1966年在北海发现石油天然气资源,1972年第一口油井成功产油,此后丹麦所属北海区域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不断增长,使丹麦从1997年起成为能源自给自足的国家。 2005年,丹麦石油产量为2190万立方米,折合1842万吨;天然气产量为92亿立方米。石油产量排在挪威和英国之后,是西欧第三大产油国。根据丹麦能源署统计,截至2005年底,丹麦石油已开采过半,已开采量为2.77亿立方米,占总储量的52%。已探明的剩余石油储量约为2.57亿立方米,天然气储量为1220亿立方米,按照2005年的开采水平能够分别再开采11.7年和13.3年。 丹麦能源署于2006年11月底发布了最新石油天然气产量统计,预计2006年石油产量为2000万立方米,比2005年的2190万立方米减少9%。主要原因是一些油田维护和有意控制产量。2006年天然气产量预计为91亿立方米。预计2007年和2008年,石油产量与2006年大体持平,而天然气产量将下降。另外,丹麦政府还大力勘探开发新的油气资源。 丹麦在能源利用上善于进行综合平衡,一方面出口石油天然气,另一方面进口煤炭,争取以最有利的市场条件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煤炭是当今世界重要而且价格相对便宜的能源,丹麦大量进口,而且在清洁煤燃烧技术方面世界领先。虽然丹麦石油天然气自身储量有限,但也择机出口创汇,而且根据市场条件同时选择进口,有进有出,目的是做到利益最大化。2005年丹麦煤炭进口来源国中,南非占31%,俄罗斯占26%,哥伦比亚占21%,波兰14%,挪威5%,其他国家1%。2005年在丹麦石油出口目的国中,瑞典占38%,荷兰占21%,法国11%,芬兰8%,英国6%,德国6%,美国5%,其他国家5%。 此外,丹麦重视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煤炭在能源总消耗量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同时大量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三、节能与环保并重,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大力保护环境 节能不但能为经济增长做贡献,而且有助于稳定能源供应和解决环境问题。丹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将来的能源挑战,将节能作为核心议题之一。 丹麦政府注重通过立法保证能源节约和提高能源效率,先后于1976年和1979年通过了《供电法案》、《供热法案》,于1981年通过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法案》和《住房节能法案》,2000年又通过《能源节约法》,政府于2004年12月进一步修订了节能法规,大力促进建筑和工业节能,提倡使用节能家电,培养公民和整个社会的节能习惯,目标是到2025年将能耗水平保持在目前状态。另外,在节能方面政府通过对能源实行高税收,加之推行严格的建筑标准和大量的宣传,使节能成效显著。 在环保政策方面,丹麦也越来越多地使用环保税来进行调节。环保税包括能源税、污染税、资源税和交通税。这些税收占了丹麦税收总额的约10%。 丹麦能源消费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近年来,丹麦能源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增加,煤炭的比重在明显减少,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出于环保考虑。 由于强调节能并大力推广应用各种节能技术和措施,丹麦比绝大多数国家在能源利用方面更有效率。能源消耗总量多年来基本保持不变。从1980年至2005年,丹麦的GDP增长了56%,但能源消耗只增长了约3%,所取得的成就令人惊讶。 丹麦大力提倡节能,通过热电联产、超超临界高效锅炉技术等提高能源效率,即能源开发、节能和环保并重。近年来丹麦能源使用效率更高,除了交通部门外,其他最终能源消耗基本维持不变;家庭和工业用户节能显著,家庭用户自1980年以来每平方米耗能下降30%。 通过大力推广热电联产,使得能源供应系统更有效率。目前,丹麦热能消耗的50%是区域供热方式;超过50%的电力来自于热电联产厂;热电联产在热电厂中所占比重为63%;82%的区域供热来自于热电联产厂。 不过,交通行业对能源是一大挑战,近年来能耗一直在增长,而且基本上依赖石油。从按行业划分的能源消耗量来看,交通运输所占比重最大,为32.4%;其次是家庭消费,为29.2%;工农业占24%;商业服务业是12.7%。丹麦政府对控制交通能耗问题给予特别重视,增加拨款,加大开发提高交通能源效率的技术,并在欧盟内推动采取统一行动。另外,政府成立了专门委员会监管、督促开发其他可能的燃料替代交通运输中依赖的汽油和柴油,例如生物燃料、天然气和氢。 大力提倡节能,对环境保护也起到良好作用。丹麦整个能源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持续减少,由1990年的5270万吨减到2005年的4940万吨。生产每度电排放的二氧化碳则由1990年的937克减到少2000年的623克,再减少到2005年的517克。 四、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 丹麦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作为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经过多年努力,现已成为世界上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锋。1980年,丹麦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只有2%,2005年已上升到15%。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则由1990年的2%增加到2005年的29%。按照丹麦能源署的预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发电总量中的比重将达到36%,其中风力发电占大部分。为此政府将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适合的市场条件,并大量增加研发投入。 丹麦有着利用风力资源的悠久传统,在利用风能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丹麦风机生产覆盖全球市场40%左右的份额。2005年,丹麦风力发电已占到整个发电量的20.8%,近几年内预计将达到25%,如果市场条件合适,今后的目标可以达到50%。世界著名的丹麦维斯塔斯公司,其风力发电机以高效和可靠而著称,该公司所销售的风机产品占世界风力发电市场份额的35%。 丹麦在大力研发和使用风能的同时,也较早开始利用生物质能。丹麦BWE公司率先研发秸秆燃烧发电技术,1988年丹麦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座秸秆燃料发电厂。目前丹麦已建立了多家秸秆发电厂,此外还有一部分烧木屑或垃圾的发电厂同时兼烧秸秆。丹麦的秸秆发电技术现已走向世界,并被联合国列为重点推广项目。 尽管丹麦的气候条件并不十分理想,但仍十分重视对太阳能的利用。多年来,丹麦致力于研发提高太阳能效率的相关技术。至今丹麦已有3万多个太阳能加热站,主要用于居民家用热水和空间加热。目前正在全国推广一个为期4年的名为“SOL1000”的太阳能电池项目。 从1997年以来,丹麦加大垃圾废物的回收利用力度,有超过1/4的垃圾在热电联产厂中焚烧用来产热和发电,真正做到了变废为宝。 根据丹麦能源署的数据,目前在丹麦可再生能源中,以秸秆和木屑为原料的生物质能的比重为45%,垃圾占29%,风能占19%,太阳能占7%。如果按可再生能源发电来计算,则风能占67%,生物质能占21%,有机废物占12%。 在进一步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同时,丹麦对燃料电池、潮汐能试验性示范电站建成。1989年以来,丹麦瑞索国家实验室和有关公司共同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燃料电池研究并取得重要进展。丹麦技术大学、丹麦瑞索国家实验室等正就未来氢技术和“氢能社会”进行联合研究和攻关。此外丹麦对生物燃料如利用秸秆生产生物酒精和生物气体等的研究也在积极进行中,技术已相当成熟,临近工业推广阶段。 为了保持在能源领域的竞争力,丹麦政府近年来不断增加对能源研发的资助。丹麦能源署有“能源研究项目计划”,2007年准备为能源研究提供资助5500万克朗。另外有丹麦Energinet公司对环保型能源研究提供资助,2007年款项大约有1.3亿克朗。丹麦能源协会对节点研究提供资助,2007年大约2500万克朗。丹麦战略研究理事会对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研究项目提供资助,2006年大约1.1亿克朗。丹麦能源研究咨询委员会2006年4月公布了一项《丹麦能源研究、技术开发和展示战略》,提出要高度重视能源技术研发和展示,要组织大型公司和研究机构合作,研究目标要更多地集中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发挥市场潜力。 五、加强国际间能源合作 在全球化的今天,丹麦注重开展国际、多边和双边的能源合作,以此来保护丹麦能源方面的利益,提升丹麦在能源领域的国际地位,促进与能源相关的商业利益如能源技术设备的出口。这些合作包括在欧盟、欧洲能源宪章、经合组织、国际能源署、联合国和北欧部长理事会框架下的合作,此外还包括与合作伙伴的双边合作。 丹麦的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已完全放开,丹麦与北欧邻国包括挪威、瑞典等组建了北欧电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通过电力进出口调节供需,并与整个欧盟大量开展跨境能源交易。 在与欧盟合作方面,丹麦于2006年10月向欧盟提交了能源政策建议,由此也可以印证丹麦能源发展的思路。丹麦在建议中指出,由于近年来油价飞涨,欧洲不久即将面临从中东、北美和俄罗斯等世界少数地区进口能源的风险。欧盟需要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应对能源问题以及全球气候变化。欧盟能源政策的目标应该首先包括能源供应安全、环保和保持竞争力。欧盟应该是减少对矿物燃料的依赖,为此应该争取使欧盟成为世界上能源效率最高的经济体。到2017年,各成员国每年节能目标应不低于1.15%。此外要增加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总量中所占比重应不低于15%,到2025年应不低于20%。在2007-2013年间,将用于支持新能源和能源效率研发的资金增加一倍。另外,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30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将比现在水平增加60%。丹麦对此非常关注,将在国内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排放,并推动欧盟加强国际合作。 在能源技术和设备出口方面,随着能源技术的进步,丹麦能源技术出口大幅增加。过去两年间,丹麦能源技术出口额增长了30%。2004年丹麦能源工业共向国外出口了价值329亿丹麦克朗的产品,其中风力发电技术出口占丹麦能源技术出口的70%。2005年丹麦风力发电设备及其他能源技术出口额达390亿丹麦克朗,创下新记录,其中带动能源技术出口增长的主要是风力发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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