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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公布2006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我国环境质量状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9:13 国家发改委网站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2006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我国环境质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监测分析结论表明,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我国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不大,局部污染严重,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攀升。 全国七大水系中,长江干流水质优,支流为轻度污染;三峡库区水质优;黄河干流轻度污染,支流重度污染,渭河、汾河等常年污染严重;珠江干、支流水质良好;松花江干流为轻度污染,支流为重度污染,阿什河、呼兰河、伊通河等污染严重;淮河干流属轻度污染,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其中涡河、颖河为重度污染;海河流域普遍污染严重;辽河干流中度污染;支流中大凌河、条子河、招苏台河为重度污染;其它河流也有不同程度的污染;鸭绿江水质优。 巢湖湖体水质为五类,太湖、滇池湖体水质均为劣五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和总磷。去年同期相比,“三湖”营养程度无明显变化。巢湖为轻度富营养,太湖、滇池为中度富营养。 113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平均的优良天数比例为84%,优良天数比例大于80%的城市占66.4%;其中海口、北海、珠海、桂林等8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全部优良。 重点城市共出现空气污染3277次,平均污染天数占总体的16%。90%的城市出现过轻微污染,58%的城市出现过轻度污染,19%的城市出现过中度污染,12%的城市出现过中度重污染,18%的城市出现过重度污染。 重点城市空气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污染次数较少。整体污染水平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混合型污染仍较严重。兰州、北京、包头、临汾等重点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水平较高。第三季度重点城市污染天数总体上比去年同期减少,但整体的污染物浓度水平要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重点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去年升高了约5%,二氧化氮升高了约1%,可吸入颗粒物基本持平。 空气污染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城市局地排放、外来沙尘和大雾等不利气象因素的影响。在污染物排放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显著。兰州、大同、临汾、乌鲁木齐、北京等11个重点城市出现污染天数比例超过1/3,约有1500万居民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受到影响。 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局部地区酸雨严重。全国酸雨区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四川、云南以东的区域,其中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广西、重庆以及长江、珠江三角洲地区酸雨严重;酸雨影响城市比例有所增加。 酸雨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尤以浙江省酸雨污染普遍,监测的所有城市均为酸雨城市,每场雨均是酸雨。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属于轻度污染。一、二类海水比例占67.1%,劣四类海水占17.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南海、黄海水质为良,渤海水质为轻度污染,东海水质为重度污染。 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3类功能区达标率好于其他类功能区。 (环境处摘自环保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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