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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开启2007年房地产调控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9:00 上海青年报

  新华社上海

  1月17日专电从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交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实打实的“清算制”,而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2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的政策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在房价高位运行、“且调且涨”的背景下,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大幕已然开启。

  楼市进入税收调控新阶段

  即将实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制”向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税费政策成为2007年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工具。

  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平均提高2倍,其中交纳税费最高的大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由以前的0.5元至10元调整为1.5元至30元。同时,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倍的政策也正式实施。自此,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使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提高,三者构成了土地环节的“一费二税”上调政策。2007年房地产市场税费政策调控正式启幕。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尹中立认为,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对楼市宏观调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中,税收政策还会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认为:“如果现有政策尚不足以把病(房价逆调控高涨)治好,不排除物业税适时出台。此税种在国际上通行,一般占财产税的70%至80%的比重,在我国实施也只是迟早之事。”

  看来,加大税费政策在2007年的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很可能还只是开始。

  要精准“打击”不要税负转嫁

  对于税收调控,普通购房人期盼能成为精准“打击”房价偏高的利器,担心税负最终又转嫁到买房人头上。

  房地产研究专家顾海波指出,联系到以往一系列税费政策对房价影响甚小甚至反向影响的事实,人们不能不担心税负被转嫁到消费终端。譬如,2006年出台的征收20%个人所得税被认为是在房地产交易环节“精准调控”的良策,但终被各地的“核定征收”消解。税务总局规定,对于无房屋原值凭证、不能计算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至3%核定征税。结果,地方在操作中,所得税基本都按1%或2%的税率征收,离20%的法定征收税率相去甚远。核定征收的本意是不给逃税者可乘之机,地方在具体“落实”中,恰恰将其变成了“合理避税”的对策。

  “这不能不引起重视。”顾海波说,“税收调控能否起到预期效果,关键还是执行。”

  ■声音

  汇丰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师:

  国内股市面临周期性调整

  本报讯(记者王原)汇丰银行中国区首席经济师屈宏斌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股市短期内上涨过快,将面临周期性调整。

  屈宏斌分析说,2006年中国国内的资产价格不断上涨,包括了房地产、

股票、以及原材料等的价格均纷纷上扬。虽然
人民币升值
属于一个长期利好,但是从基本面看,这一个因素对房地产、股市等没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是不足以支撑资产价格出现如此大的涨幅的。他表示,“目前股市的泡沫有多少还难以简单判断,但是股价的上涨已经远远超越了股票基本面的因素,因此可以预计国内股市将面临一个周期的调整。但是从长远来看,中国的股市还是令人乐观的。”

  他分析认为,目前中国股市的问题主要还是在于流动性资金过剩,解决这个问题央行可能采取上调存款

准备金率,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用以回笼资金等不同的手段。“从目前来看,我们的观点是,央行今年可能会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幅度主要依赖于资金流入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可能的2000亿元贸易顺差、600亿元的FDI、以及海外市场热钱等的流入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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