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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硕士厅官“京屋”藏娇的秘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16:43 南方网

  身在常德的湖南华南光电仪器厂原厂长肖文瑜,在北京拥有一套豪宅,本不是稀奇事,但这套房子是他要求别人为他买的,而房主又是他的情妇。2006年底,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肖文瑜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七年,非法所得人民币144.5574万元予以追缴。

  此案引人关注的是,肖文瑜为掩盖犯罪事实,在受贿前和东窗事发后,先后设计了一系列掩耳盗铃的游戏——曲线“买房”、事后“借钱”、虚签“协议”等等。

  纵观肖长瑜绞尽脑汁,精心设计

贪污受贿的名目和实施过程中的“巧夺天工”, 真让“人大开眼界”,可谓“贪”为观止。

  “金点子”之一:曲线受贿。这位拥有北京理工大学MBA硕士学历的厅级高官,在受贿方面也有其不同凡响的创意——不直接收钱,要别人代购房产,房款最后由业务单位买单,房屋

产权证上也不写自己和家人的名字,而写上一个看似没有任何关系的局外人的名字。肖文瑜的用意非常明显:“万一今后出事,这房子也不是我的,算不上受贿!”

  “金点子”之二:借条“救驾”。和所有的落马高官一样,肖文瑜在东窗事发之后,一直在竭力寻找掩盖自己犯罪事实的机会。而找到相关当事人签写借条,又成为其掩耳盗铃的拙劣手段之一。肖文瑜在腐败行为败露后不止一次找行贿人重写借条,想以此逃避查处。不过均被检方一一识破。

  “金点子”之三:“反恐经费”。为了异地购房包养情人,肖文瑜从办事处划走20万元,怎么平账?这丝毫没有难倒肖文瑜。肖文瑜竟然无中生有,以“反恐合作经费”的名义,将公司的20万元现金转到了自己在外面办的公司的账上。不过,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认定肖文瑜的犯罪事实时,并没有因为他的这些伎俩而减轻对他的惩罚。

  肖文瑜的几招“金点子”,不过是掩盖其腐败行为的拙劣表演而已。只可惜这位掌管国企生产经营大权的肖厂长没有为自己设计一个“贪必妥”的“人间蒸发”方案,让他在之后能逃脱公正严明法律的制裁。但是,肖长瑜的腐败经历却警示反腐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某些国企负责人极善伪装,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且腐败行为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名目或他人的名义出现,错综复杂,不易察觉,必须在严格监管中予以深挖。(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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