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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过亿煤气初装费回收难 广州开发商“叫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13: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1月17日电(陈建赵燕华)广州开发商也有成为“弱者”的时候?!广东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的“停收令”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广州20多家地产开发商打爆市房协的电话:“前两年开发的楼盘现在销售,业主就是不肯交管道燃气初装费”“不让收初装费了,煤气公司不肯退回开发前垫付的楼盘初装费燃气怎么办?”前日,广州市房地产协会约见各大媒体,呼吁政府出面协调给予合理的解决办法,并提出应由煤气公司退还开发企业垫付的费用。

  广东自去年12月26日起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赢得社会一片叫好,但也遇到操作中的“模糊点”――开发商现在销售的楼盘都是前两年动工开发的,此前已向煤气公司垫付的初装费,现在不能再向购房者收取,能否要求煤气公司退还给开发企业?

  广东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2006年12月26日签订买房合同的,如合同里注明了需缴纳燃气初装费的,须按合同法规定履行,仍要交燃起初装费;26日后签订合同的,则一律停收初装费。“是否理解为‘以小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

购房合同为准,煤气公司应该相应地退还开发企业垫付费?”对方表示,这两天会专门就这个问题召集煤气公司开会研究。

  广州市

房地产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国碧介绍,楼盘在进行基础建设时,就会同时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楼房燃气管道的铺设安装。在燃气管道铺设好之后,多数开发商就会向燃气公司提出开户申请。这时,煤气公司会上门验收,若验收合格,在开发商交纳燃气初装费后,才会与其签定开户合同,随后将管道气供应至小区楼下。

  每个楼盘的建设至少也需要2年的时间,大部分开发商在去年12月26日之前与煤气公司签定开户合同的时候,已经把整个楼盘的燃气初装费垫付给煤气公司了,有数据显示,仅4个小区的燃气初装费总额就有130万元,按照每户3500元计算,目前广州市开发商等待回收的金额至少过亿。现已确定不能向业主收取初装费,开发者所垫付的一部分费用该由谁买单?“如果所有费用都由开发商来承担,似乎又很不公平。”

  取消初装费以来,由于广州市具体配套措施尚未同步“诞生”,曾让煤气公司在收费问题上大伤脑筋,现在开发商也跳出来“喊冤”,即使是对新规定拍手称快的业主们也对该不该交费、交费后怎么维权迷茫着。

  许国碧认为,政府应该全盘考虑,减少新政带来的摩擦,其实,开发商和燃气公司都各自打好算盘,如果矛盾得不到解决,开发商或煤气公司都由可能会从提高

房价和气价的渠道补回所受的利益损失,使得取消初装费成气价房价上涨的借口。那样一来,损失最大的还是消费者。

  所以,市房协希望能采取“该停就停、该退就退、该收就收”的原则,即界定应该停收的时间点;由市政府协调,让煤气公司按与开发商的合同退回前期垫付金额数;如不能退回,就仍向购房者收取。

  基于一些已交初装费的业主存在开发商没有付费给燃气公司反过来收取业主费用的担心,许国碧建议,可以让业主与燃气公司直接达成退还费用的交易,做到既能保护购房者真正享受到燃气初装费的成果,也不损害到其他各方的合法利益。

  据透露,广州市房协已经将该问题向市有关领导进行反映,并在“两会”结束后将有所对话。许国碧建议,广州市在落地实施燃起初装费“停收令”时,要充分考虑到合同是哪个合同、遗留问题该如何解决等多方面问题。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的“红头文件”已有很清晰的表达,执行时间应“按照合同法规定来办”。关于退还开发商垫付费的问题,具体还要再与煤气公司开会作进一步研究,一有结果会马上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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