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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节能工作专题会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09:13 国家发改委网站
12月26日,吉林省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全省节能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部署“十一五”和明年全省节能工作。 吉林省“十一五”节能目标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0%,由2005年的1.65吨标煤下降到1.16吨标煤。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35%,由2005年的3.17吨标煤下降到2.06吨标煤,节约标煤2135万吨;万元建筑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4.5%,节约标煤25万吨;万元农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节约标煤40万吨。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5%,节约标煤276万吨,其中政府机构用能总量减少15%,节约标煤47万吨。生活用能总量减少20%,节约标煤115万吨。 全省各市州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十一五”均降低30%,各地区节约标煤目标为:长春地区535万吨,吉林地区753万吨,四平地区212万吨,辽源地区85万吨,通化地区263万吨,白山地区206万吨,松原地区279万吨,白城地区20万吨,延边地区123万吨。 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强调,今后项目建设要特别注重节能工作,在原有的审批程序中,必须有节能评估才能通过审批。省长助理、省发改委主任王祖继也在会上强调: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措施力度,严把项目审批这个源头关口,进一步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展开能源审计,强化节能工作考核。提高建设项目能耗门槛,突出抓好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大户和2000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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