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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高官: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不会令汇价波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08:56 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决定同意扩大在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内地金融机构获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图为香港街头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公司举牌寻找买卖。中新社发 王丽南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与金管局总裁任志刚,16日于北京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开会商讨有关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具体安排,双方签署补充合作备忘录。 自内地公布允许香港经营人民币债券业务后,人民币汇率连日创出新高,更升至高于港元的水平。唐英年及任志刚均认为,发债券不会令人民币汇价波动,目前波动只是心理问题,人民币走势主要视乎投资者的需求。 而于香港和内地均上市的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表示,目前无意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任志刚会后会见传媒时表示,希望最快于第二季可落实发行首只人民币债券,并强调争取让香港金融机构内地子公司也能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也同时正式发出公告,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并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报道称,唐英年表示,有关债券在香港的具体安排,包括发售、买卖、结算和托管、以及利率的确定等,均按照香港市场惯例办理。至于在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规模,任志刚表示,将由人行批出额度,但估计初步发行规模将以在港的200多亿元人民币存款水平为上限。 任志刚补充,香港需为发行人民币债券作好金融基建上的准备,首要工作是建立人民币实时支付系统,并重申该系统于2月底至3月初完。不过,由于发债详情如管理办法及发债规模仍需待内地决定,故完成系统不等于实时投入运作,但预期今年上半年将能推行,并希望于今年二季度可发行首只人民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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