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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高度评价向富士康派工委会 称此举完全合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 02:1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刘声 “不管是什么资都要尊重员工权益” “不管是什么资,只要在中国办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包括依照《工会法》规定组建工会,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今天,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就富士康建立工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06年12月31日,深圳市总工会采取坚决措施,直接向企业派驻工委会。当天有100多名富士康员工现场填表加入工会后,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宣告成立。 继2006年沃尔玛成功建会后,外企在中国建立工会进程明显提速。全总要求各级工会充分运用沃尔玛建会的成功经验,坚持以沿海等外资企业集中地区为重点,以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为着力点,以长期拒不建会的“钉子户”为突破目标,对所辖地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全总曾经点过名的长期拒建工会的富士康、柯达、戴尔等一批跨国公司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推进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作为深圳最大的台商投资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仅在深圳龙华的鸿富锦保税工厂就有员工20多万人,其工会组建、劳工权益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深圳去年确定的30家重点外资企业建会目标之一。 据全总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总工会与富士康作过多次磋商,双方曾达成过2006年内建立工会的共识。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工会一直未成立。针对这种情况,深圳市总工会采取坚决措施,直接向企业派驻工委会。 “到底是职工建会还是老板建会” 此次富士康组建工会的特点,是以深圳市总工会派出工会组织的形式,而非传统的“企业内部成立工会”。有报道说,工会成立现场,没有富士康科技集团方面代表出席,富士康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成立工会事先毫不知情。 郭稳才特别强调:“根据我国《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和加入工会是职工的基本权利,工会组织的建立要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因此,衡量一个基层工会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职工是否依法自愿组织、是否报上级工会批准。这也就是说,建立工会组织与企业协商,争取得到经营者的支持,很有必要,但绝不意味着其不同意就不能建工会。” 据介绍,目前一些地方工会在建会上存在的问题是,只注重做经营者的工作而忽视发动职工和尊重职工意愿,一旦遇到经营者抵制建会,工会就束手无策。“因此,我们必须搞清楚到底是职工建会还是老板建会的问题。” 郭稳才认为,深圳市总工会的做法令人欣喜。在与富士康科技集团经营者反复协商而对方迟迟不把支持职工建会的承诺付诸实施的情况下,他们既坚持依法办事,又大胆创新——充分运用沃尔玛工会建立的经验,发扬推动沃尔玛工会建立的精神,在富士康员工聚居场所举办《工会法》宣传活动,激发员工的入会愿望,吸引员工加入工会,并现场发放工会会员证,充分体现“建立工会由职工说了算”的建会规律,牢牢把握住了建会的主动权。 “派驻工委会完全合法” 据了解,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会的全称是“深圳市总工会富士康科技集团工委会”。作为深圳市总工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工委会5名组成人员全部为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 郭稳才高度评价这种组织形式上的首创,认为是富士康工会建立的一大亮点。“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完全是在依法依规基础上的创新。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富士康工会的组织形式将会进一步完善。” 据悉,我国《工会法》第11条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中国工会章程》第12条规定“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郭稳才指出:对富士康这样的特大型企业,特别是在职工已经具有组织工会要求而长期得不到实现的情况下,深圳市总工会鼓励和支持职工建会并直接向企业派驻工委会,这不仅符合实际需要,也合理合法,而且体现组建形式的创新。 “如果我们在建会中多一些像富士康工会建立这样的创新和有益探索,又何愁建会难、维权难呢?”他说。 据全总今天提供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9月底,在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企业中,已有6.1万个建立了工会,覆盖单位8.3万家,会员达到1179.1万人,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为54.2%和55.5%,全国工会组建数和会员发展数创历史新高。 本报北京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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