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中国-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6: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姚志德报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再迈大步———昨天,在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的经贸部长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温家宝总理表示,该协议将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领域的又一重大成果,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基础。

  国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透露,《服务贸易协议》是规范我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它参照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模式,包括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和机构条款4个部分,共33个条款和1个附件。附件中列出了中国与东盟10国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商务部发言人强调,这次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是我国在自贸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服务贸易协议,为中国与东盟开展服务贸易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深化和加强双方服务部门的合作,推动双方服务业的发展。随着协议的实施,双方将逐步减少服务业的准入限制,扩大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这无疑会对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增长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水平,丰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内涵。

  据悉,近年来,随着自贸区建设步伐加快,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东盟10国都已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国,2006年双方人员往来已达600多万人次。在教育、交通、能源、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双方的合作也日益加深。《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合作平台,根据双方承诺,中国和东盟10国都将在各自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供更加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例如,中国在机动车保养和修理服务方面允许东盟企业设立独资子公司,在排污、垃圾处理、降低噪音等环境服务方面允许设立独资企业,东盟很多国家也对中国开放了旅馆、餐饮服务,允许成立合资企业,新加坡、文莱等国还向中国开放了海洋客运和货运服务。

  商务部官员表示,目前《协议》所涵盖的减让表是各国的第一批开放承诺。根据规定,在《协议》生效一年内,双方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此外,未来双方还可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开放问题继续进行磋商,以逐步实现本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据了解,此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已于2005年7月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4%。

  

中国-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

  相关链接

  

  《服务贸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作出了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东盟各国也在其WTO承诺基础上作出了新的开放承诺。新加坡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分销、教育、金融、医疗、娱乐和体育休闲服务、运输等部门;马来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医疗、旅游和运输等部门;泰国的承诺主要包括专业服务、建筑及工程、教育、旅游和运输等部门;菲律宾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及工程、环境、旅游等部门;文莱的承诺主要包括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印度尼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建筑及工程、旅游和能源服务。此外,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也在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市场准入限制。(姚志德)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