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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今年继续征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02:32 北京商报
近日,财政部一纸《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今年继续征收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不再存有任何变数。在该《通知》中,共有l7项政府性基金将继续征收。 《通知》明确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年底执行到期的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建设附加费等l7项政府性基金,继续予以保留。同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使用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国务院的批准打破了去年“由于征收期限到期,机场建设费将谢幕”的多方猜测。今年已经是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的第16个年头,从1992年开征至今,机场建设费就备受公众质疑。从最初的15元涨至如今的50元,公众也表示出了极大的不满。 对于我国民航业共收缴机场建设费累计超过300亿元这个巨额数字,许多人曾质疑机场建设费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是用于投资、捐赠还是税费?对此,去年年底民航总局有关人士曾专门回答了记者提问。民航总局人士表示,机场建设费作为政府性基金,属于非税收收入,它纳入中央财政统一集中管理,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机场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低,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机场建设的主导作用。征收机场建设费是国际上筹集机场建设和补贴资金的普遍做法。” 据了解,1992年-2005年期间,我国民用机场数量由1992年的100个增至2005年年底的142个,新增42个机场,省会城市、主要旅游城市和干线的机场全部进行了改造。这15年所得的机场建设费,主要用于解决东部地区的疏堵问题,以及西部地区机场飞行区和安全类项目建设。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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