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汽油销售价格14日起下调 平均降幅在5%左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 04:43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从1月14日零时起,一路上涨的汽油价格开始降价。自治区物价局1月13日下发了《关于降低汽油价格的通知》,对我区汽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后,90#汽油每升由原来的4.65元降为4.48元,93#汽油每升由原来的5.00元降到4.81元,97#汽油由原来的5.40元降到5.20元,平均降幅在5%左右。以上价格均为未含清净剂价格。柴油价格不在此次调价范围内。
去年人们共经历了两次汽油价格上涨带来的“阵痛”,最近一次汽油价格调整是去年5月24日。前段时间,国际原油价格一跌再跌,人们翘首盼望国内油价也能降一降,但油价一直没有动静。据了解,本次价格制定,是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价基础上,由中石化、中石油集团公司在其价格权限范围内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供渔业、林业、农垦3个部门的汽油价格按4980元/吨执行。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的专项用汽油价格,在4980元/吨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中石化广西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配送制,其批零差率不得低于4.5%。自治区物价部门要求上述两公司及时下调汽油批发、零售价格,并在各加油站或油库明码标价。同时,做好市场供应等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