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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开会 谈的是细枝末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下午2时30分,零供合同示范文本听证会在市工商局会议室准时召开,4家供应商代表、4家零售商代表,以及律师、法学专家、相关协会的代表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讨论。然而,想象中的意见冲突却并没有出现,零供双方代表显得异常的冷静,仅对合同中的一些时间条款发表了简短的意见,随后的自由发言时间也几乎没有人再说话。

  起草背景:双方三大矛盾

  昨日的听证会开始后,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首先发布了《成都市商品购销合同》《成都市商品代销合同》起草的原因和背景。据介绍,零供双方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霸王合同”,部分零售商强迫中小供应商接受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二是不规范收费的现象严重,零售商通过向供应商收取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的各种费用,或变相索要商业贿赂;三是零售商长期拖欠供应商的货款,一些零售商对供应商的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的货款。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听证的合同示范文本,将从条款上规范零供双方之间的关系。据悉,工商部门将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合同示范文本,并与《成都市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建议稿)一起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合同范本审核通过之后将在零供双方之间推荐使用。

  听证现场:双方不冲突

  在双方代表交替发言阶段,第一个发言的是麦德龙的行政经理李长海,他用几句话对合同中的一个条款提出了意见之后就结束了发言。接下来,发言的零供双方代表几乎都是以“我同意××的意见”为开头,针对的还是合同中一些细枝末节的条款,说的还是只有几句话,昨日的听证会平淡得让人想睡觉。

  “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困难说出来呢?”就这个问题,记者问了所有的供应商代表,他们大多只是笑笑。成都遛洋狗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波告诉记者,昨日来的供应商代表都是些大型供应商,在行业内是很有地位的,因此他们在与零售商打交道时还是能说上话,真正弱势的其实是一些中小供应商。

  各方意见

  昨日的听证会上,零供双方针对范本合同的不合理处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麦德龙行政经理李长海:公司现有的框架合同将依据这个合同标准来做一定调整。合同有一些不完善处,零供双方应该在不违反国家已经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契约自由。合同中对一些诸如商品订货、退换等情况的时间限制规定过死,灵活性不够强。

  成都遛洋狗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波:零售商在采购、运营模式、企业性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供应商也可分为经销商、配送商、直营商等多种类型,不同的企业形态应该对应不同的合同可操作模式,而不是现在的一刀切--企业无论大小都适用该合同。

  四川省商业连锁投资开发联合会副秘书长曹开德:合同除了在时间规定上不够灵活外,也存在一些表述尚待完善的地方。合同中只是分类列举出了十几项费用,但是并没有指导性地提出哪些费用是零售商不应该向供应商收取的,而《办法》中就举出了6大类不能收取的费用。

  成都彩虹电器成都区经理喻启洪:合同规定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那么零售商是不是也需要向供应商出示自己的资质证明呢?

  律师何春莉:零售商在收取供应商费用时应该约定一个收费上限,即使增加费用也应以合理理由告知对方。此外,供应商每批货都应该向零售商出示自己的合格证明。

  本报记者 王鑫 实习记者 张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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