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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5:50 都市快报

  记 者 李霄峰

  本报讯 2月1日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这意味着境内个人投资者手中的外汇终于有了分散风险的合法渠道。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显示,目前已经批准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华安基金等。

  不过在此之前,一些在北京、上海设立代表处的境外金融机构早已向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伸出了“橄榄枝”。近几个月来,境外期货机构针对内地企业和居民的市场推广活动也日益增多。由于监管部门并没有对这些“地下”境外

理财机构正式解禁,目前这些机构仍然处于“半公开”的状态。业内人士提醒,由于市场鱼龙混杂,投资者应该特别注意通过“地下”境外理财机构投资带来的风险。

  境外房产投资注意

汇率风险

  2001年初,万先生送女儿去新西兰

留学。同时,万先生在一家杭州的境外房产投资机构的推荐下,在新西兰购买了一套两层楼的别墅,就在女儿的大学附近。这套房子当时的售价为26万新西兰元。按当时1∶4.1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106.6万元。

  万先生把其中两间卧室租给了女儿的同学。同学每月固定支付给万先生800新西兰元。2005年6月,万先生的女儿毕业回国,临走前以33.5万新西兰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了出去。按照此时1∶5.85的汇率计算,约折合人民币196万元。

  万先生事后为这笔投资计算过,房屋升值加上租金收益,扣除出售房屋的税费以及律师费后,共收回约人民币201万元,他净赚了90多万元。

  万先生的境外房产投资无疑是成功的,但交通银行总行外汇交易员陈辉表示,用人民币投资国外房产,除了深入了解当地房产市场的前景之外,还要注意汇率风险。按照规定,投资者要先将人民币换成美元进行投资,而境外理财资金汇回后,投资者以人民币购汇投资的,商业银行结汇后支付给投资者。这样一来,经过换汇结汇,汇率上损失多少要计算清楚。

  地下金融投资风险巨大

  和境外房产投资相比,目前境外地下金融投资更加活跃。

  浙江新华期货陈姓分析师估计,内地进行外盘交易的资金规模可能达100多亿元人民币。目前,内地企业和居民进行外盘交易的主要有三类:一是跨市套利,二是对内地期货交易所没有的期货品种进行套期保值,三是民间投机资金炒作外盘。

  陈志刚(化名)去年刚从浙江工业大学的金融专业毕业。一年前他通过银行的朋友接触到了外汇保证金交易,并成了某家境外外汇保证金经纪商的介绍经纪人。

  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境内仍是一个禁区,境外外汇保证金经纪商只能通过网络、外汇分析讲座的形式发展客户。陈志刚说,因为外汇保证金交易并不受境内任何法律的保护,在境外交易最大的问题就是经纪公司的信誉如何。投资者盈利了,想使用获利的资金,经纪公司就会要求投资者在网络上填写一张申请表格,由经纪公司把钱打到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经纪公司最后违约,不把钱汇过来,投资者又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请香港的律师,投资者希望追回的资金可能还不够支付律师费。陈志刚说,还有一些以诈骗为目的的公司更需要提防。因此,投资者如果要选择境外投资理财,尽量选择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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