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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设部“变脸”尴尬迫于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9:31 南方网

  在公开发布仅仅一天之后,建设部于1月10日宣布紧急废止《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建设部网站就此发布的解释称,因为这一《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在公众看来,建设部此举是一次典型的“朝令夕改”,但如果仔细思考,人们也许能琢磨出些许道理来。

  建设部之所以有此一改,是因为“朝令”将90平方米住宅的概念作了调整和变动,认可这一标准的房屋面积最高可达90平方米的1.19倍,约107平方米,而这种修正恰恰违背了国务院文件中明文规定的“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是典型的擅自扩大解释。理性地看,此番朝令夕改其实是一件好事,毕竟,它的征求意见稿还没有形成定论,没有进入实践环节,因此没有造成建设市场标准的混乱;更重要的是,这种改变让人意识到国务院在对全国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的铁律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威,有利于社会各界遵守国务院决定。

  不过,单纯地指责或者嘲笑建设部的朝令夕改或许并不是合适的,我们必须承认,建设部对国务院规定的违犯,可能有某种技术上的合理性。比如它根据地区的差异对房屋的有效面积标准进行了精确计算,只是从法治秩序的原则来看,这种变更是越权的,因而是不能被认可的。我们注意到这份废止的《征求意见稿》上,对90平方米的住宅设计要点作了详尽的探讨和初步规范,它的详细性甚至涉及诸如阳台面积、户外绿化标准、楼层高度等诸多具体内容。在行家看来,与其说那是一份政府指导规范,不如说是一份建筑设计的样本和蓝图。想象一下,如果那份意见真的出台,全国的90平方米住宅或许会形成千篇一律的单调!

  可建设部也有自己的委屈,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如果它不出台一份内容详尽的规范,众多

开发商似乎就花样繁多地违反国家关于房屋宏观调控政策。从深层次来探究,建设部面临的这种尴尬,其实来自中国社会行政执法的不健全和市场竞争的不完善。一方面,中国人习惯于传统的行政管制措施,无论是企业还是公民,都习惯于政府的明确指令。在住宅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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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就嚷嚷着希望建设部有个统一的规范出台,他们只需要依葫芦画瓢。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和行政执法的不健全,如果政府的指令不明确具体详细,市场主体就会想方设法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让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防不胜防。

  从道理上讲,诸如住宅建设设计这样的具体事情,政府或者立法机关理应只是出台一个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意见,市场主体就按照这种意见去发挥各自的智慧。但在中国,这样的事情看起来还只是一个美丽的梦想。因为,缺少了具体而明确的住宅设计指令,执法机关就不知道该如何指导、督促建设商在既有指导原则之内去办事,那种“一抓便死、一放便乱”的尴尬,照样在中国建设市场上演。如此看来,如何提高执法机关灵活而合理的执法能力,使其能够并且善于在一种相对较为自由和宽松的法令环境下达到合理而理想的执法效果,应该是避免政府部门经常朝令夕改的良策。(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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