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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通“快处快赔”初显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5:40 深圳特区报

  实施交通事故处理新机制三个月,快速定损事故车辆一万五千余辆次

  我市交通“快处快赔”初显成效

  【本报讯】(记者吴凡)记者从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获悉,截至2006年12月31日,分别设置于罗湖及福田的“深圳市保险车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联合定损服务点”(下称“快赔点”)共处理了7637宗交通事故理赔,共对15279辆次的车辆进行了快速定损。

  市保险同业公会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96万辆,我市去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交通“快处快赔”机制,三个月来该机制已初显成效,对避免轻微交通事故影响道路通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为了让广大车主在事故后能尽快到达“快赔点”进行定损处理,今年我市还将计划在其他区内设立“快赔点”,增加“快处快赔”覆盖面,并建成长效机制加以完善,争取实现我市70%至80%的无人员伤亡

交通事故可在“快赔点”完成定损处理的目标。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虽然“快处快赔”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车主对我市设在罗湖和福田的两个服务点不够熟悉,有些事故双方填写事故形态确认卡后,因无责方损失小或者无损,导致有责方车辆单独前往快速理赔中心无法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快速理赔等。但是,这种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方法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车主的认可。

  保险专家提醒广大车主,车险“快处快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即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等4个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轻微碰撞事故;二是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三是事故当事人各方均在深圳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或商业性车辆损失保险;四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判断车辆能够安全自行驾驶的;五是当事人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经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保险公司电话确认可以进行快速理赔的;六是当事人各方均自愿选择并承诺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保险索赔,并确认能够在服务点工作时间8时至22时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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