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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乡村旅游客栈“农家乐”服务规格“星级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7: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0日电(张雷杰)“农家旅店有了统一标准”,这也成为山西一些名胜、民俗旅游景点吸引游客的新亮点。从二OO七年1月开始,《山西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来山西游客吃住在农家也能享受“星级”服务。 “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优美环境、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活资源,以体验农村生活为特色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目前,山西省经营乡村客栈的农户多达千余家,但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发展不规范,存在着许多问题。新出台的《山西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规范》较好地规范了农家旅店的经营活动,对希望到农村旅游的消费者是一个好消息。 该《服务规范》,包括经营条件、外部环境、设施、卫生、安全、服务、管理等,重点是客栈的住宿、餐饮、安全、服务4个方面。住宿方面,要求农家客栈的男女卫生间要分开,至少应有5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每间室内面积均需达到10平方米以上,有10个以上的床位,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 5平方米。所有房间都能提供顾客单独持存的钥匙,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和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餐饮方面,要求“农家乐”的厨房墙面贴瓷砖,地面采取防滑措施。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有专用消毒桶、消毒柜和消毒液;厨房干净卫生,有专用冰箱存储食物,食品生熟分开;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有农家特色菜肴并明码标价。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着装干净、整洁。服务方面,要求“农家乐”实行住宿登记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禁止向游客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餐具用后必须消毒;户主与游客分开居住,不得混居;注意防火、防盗,保证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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