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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汇额度将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07:4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颁布。《细则》相比以往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2月1日起,境内居民个人购买外汇的年度限额,从原来的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根据反洗钱的规定和打击非法外汇交易的要求,《细则》还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币现钞交易的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各方比较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悉,今后境内居民个人出国旅游、留学等需要购汇,或者接受捐赠、财产转移等需要结汇,只要一年内总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不需要特别审批,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银行即可办理。超出5万美元,如果有合理用汇需求,凭有效证明仍可办理。此外,今后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而且购汇结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无论金额大小都可凭真实贸易单据办理。

  根据

反洗钱的规定和打击非法外汇交易的要求,这次《细则》进一步强化了对外币现钞交易的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需凭有关单据在银行办理;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境外,当日累计超出1万美元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有关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马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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