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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购汇总额提高至5万美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00:58 新京报
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且不受年度总额限制 本报讯(记者苏曼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5日晚间宣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2月1日起,个人年购汇额度从2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 根据《细则》规定,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这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外管局表示,此次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应能基本满足个人正常的结汇需要,并有利于抑制违规资金通过个人渠道流入境内。 与此同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今后境内居民个人出国旅游、留学等需要购汇,或者接受捐赠、财产转移等需要结汇,只要一年内总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不需要特别审批,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银行即可办理。超出5万美元,凭有效证明仍可办理。此外,今后个人对外贸易者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且购汇结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 此前颁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表示不再分现钞户和现汇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但外管局表示,商业银行仍可按现钞户和现汇户分开管理。 从外汇管理角度讲,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不再对现钞户与现汇户实行不同的外汇管理政策,在账户资金存入、结汇、汇出、境内划转、提钞等方面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但是,从银行经营角度讲,由于现钞和现汇的运营成本不同,银行可能仍会对储户区分钞户和汇户,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或买卖价格,这属于银行自身的商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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