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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16:31 国家发改委网站

  2006年,贵州省按照中央的要求,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国家补助投资包括省级配套投资和地县配套投资共计9千余万元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设立的专门账户上,5080个建设项目将在2007年7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贵州省2006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加强领导,凝聚建设合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9个市(州、地)及各县(市、区、特区)均成立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会议,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发改和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充分整合部门资源,切实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建活动场所。如:遵义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法从简从快办理有关手续,尽量减免各种行政收费,免费设计建设施工图纸,为建设开通“绿色通道”;铜仁地区玉屏县对每个建设项目都明确了帮扶部门,要求县直帮扶部门在抓好联系点的场所建设工作中,不仅要帮助协调差额资金,而且还要参与工程监管。

  二、坚持统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既立足当前、量力而行,又着眼长远、适当超前的思想,坚持同安排、同部署、同施工、同验收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一是统一设计建筑图纸。省发改委结合各地民族风情和风俗习惯,组织有关部门编印了3个大类12种不同面积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计图纸,在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上,做到规划到位、分步实施、预留发展空间,并下发各地以供参考。二是实施分类指导。各地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定实用”的原则,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在建筑面积上,不搞一刀切;在建设样式上,要求既要体现民族建设风格,又要突出活动场所的特色。各地还按照“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管理、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进行选址定点工作,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尽量靠近人口相对集中、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段,方便党员和群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办公房的功能和效应。三是注重发挥“一室多用”功能。在项目建设中注意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同步建设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计生、卫生、综治及村级其他群团组织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注重发挥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功能。

  三、坚持多措并举,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党委、政府把筹集建设资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不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对口支援、单位帮扶、社会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切实落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所需经费。如:遵义市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同“三级联创”活动、“示范带”建设、“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相结合,采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利用一点、市级资金支持一点、县级财政配套一点、联系部门帮助一点、有关部门争取一点,即“五个一点”的办法,共落实建设资金1024万元,今明两年建设项目共158个已全部动工,其中2006年竣工的有132个。现全省各有关县(市、区、特区)都按照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联席会议的要求,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设立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专项帐户,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铜仁地区针对地、县两级财力相对薄弱的情况,为确保县市匹配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要求把各县(市)计划匹配的资金全部上划到地委组织部设立的专门帐户,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建设进度划拨资金。

  四、坚持督促检查,强化工程监管。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项目建设工作开始以来,各地均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建设一线开展调研督查,全面了解掌握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建设工作。同时,还认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对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如:铜仁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必须每5天上报1次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每月上报1次建设工作小结;望谟县对建设工作实行分片跟踪管理,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按片区分给各成员单位负责跟踪管理,并组织巡回检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指导检查。二是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把规划设计关、施工队伍关、建筑用材关和工程质量关。如:松桃县建设领导小组责成县建设局制定了《基础工程与主体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参考资料》,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参考资料》对督察范围的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县委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均签订了活动场所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了工程进度与质量。

  在2007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贵州省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抓好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舆论氛围。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指导督查。省联席会议将建立成员单位分片指导督查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分组负责指导督查指定地区的建设项目,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到指定地区实地进行一次指导和督查。省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指导督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三、省委组织部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共同做好2007年建设项目和项目资金落实的有关工作,在2007年元月将今年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到各地,在国家补助投资尚未下达的情况下由省财政厅先行垫付。同时,指导督促各地整合各种资源,多渠道筹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四、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项目的建设。对所有的建设项目提出时间进度、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切实把好活动场所建设的项目管理关、资金管理关、质量管理关。省发改委还将尽快组织起草下发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整个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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