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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牛奶退市“纯”牛奶登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10:09 天津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立平)颇受关注的奶业“禁鲜令”终于从本月起开始执行。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精神,今后市场上标“鲜”字的牛奶将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纯”牛奶,乳品企业也不得再利用“鲜”字标签来进行商业炒作,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从2004年至今,有关“禁鲜令”的争论就一直不断。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有关规定:加工食品不得标称“鲜”,乳制品也在其列。这意味着市面上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鲜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标上“鲜”字,多年来消费者心目中的“鲜牛奶”将消失。此后,国家标准委多次发出通知称,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库存旧包装未完全消化用完,为减少浪费,使原定于2005年10月1日执行的“禁鲜令”,被一次又一次延期至今年1月1日实施。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本市各大超市、商场以及一些奶站,发现已经很难觅到“鲜牛奶”的踪迹,取而代之的几乎全部是“纯牛奶”。与过去多数企业钟情于“鲜”字相比,如今的乳品企业开始在“纯”字上大做文章,“纯牛奶”、“特浓纯牛奶”的包装最为普遍。

  鲜纯之争

  2004年年中,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明确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那些即使只经过低温杀菌的巴氏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这一强制性规定当时就被业界称为“禁鲜令”。按当时规定,牛奶“禁鲜令”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2005年8月1日,“禁鲜令”实施时间被延期到2006年6月1日。

  2005年5月31日晚又被再度延期至11月1日。

  2005年10月31日,“禁鲜令”再次推迟到2007年1月1日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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