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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比“唐僧取经”还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假如向消费者提问,哪一个汉字最难写?我估计,十有八九他们会回答:“退。”这个“退”,当然是“退货”的意思。

  要想体验“先炭后冰”的感觉,不难。您可以随便到任何商店买点儿什么东西,然后提出退货。这时,您就能目睹售货员是如何由笑脸变成哭脸的,其“变脸”速度之快,远非职业川剧演员所能相比。休说一般退货,就算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甚至是被执法部门判了“刑”的,要想痛痛快快地走退货这条路,也是难上加难。

  首先,商家会装作不认识这个字。是的,在某些人头脑中,只收藏着一个“销”字,无论通过何种手段,只要商品脱手,就永远没有“退”的可能。所有推诿的借口都是现成的:什么没接到通知啦,资金没有到位啦,上级正在商榷啦……以其撒谎水平,基本上是一个无赖。最近听到一位北京投诉者的遭遇:他在一家电子城买的

液晶显示屏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商家一会儿要求检测,一会儿托辞领导不在,当那位顾客手持所有证据和检测报告找到他们时,售货员使出“鸡蛋里挑骨头”的绝技,居然在外壳上发现一个肉眼几乎看不清的裂纹。非说这是消费者使用中造成的,并蛮横地要扣500元“损失费”。截至本文发稿,“此案”尚未消停,您说多气人。

  更多厂商会想出种种折磨退货者的法子。比如,有的需要消费者签“合同”,让消费者“自觉”声明不是因质量缺陷而退货。为了把钱拿到手,不少人只好忍气吞声地填写了这份“自白书”。还有,厂家会限定退货者的人次及数量,一次只能一位,一位只能退若干,还要指定地点,弄得退商品像唐僧取经那么难。更有甚者,个别商家竟与顾客发生“武装冲突”,实在有如“恐怖分子”的作为。我怀疑,某些商家是不是患上了“虐待癖”?

  最缺德的,是跑了“和尚”又跑了“庙”。您高高兴兴买了东西,突然从广播里听到该产品下架的消息,赶紧跑到商场去退。这时,除了那家肇事柜台“蒸发”之外,一切平静得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接下来,如果您不想当“皮球”的话,就自认倒霉乖乖回家吧。省得让“有关部门”踢来踢去的,最后晕头转向地连北都找不着。我总算明白祖先造字时,为何要在“退”字下边加上一个“走之”。

  旺销时刻,谁不扬眉吐气?遭遇危机,方才考验商家素质。应该说,退货的难易,成为商家孰优孰劣的“分水岭”。有些企业老总以为假如痛快给顾客退货,不仅会造成损失,还等于认输,最终砸了牌子。然而,事实不完全是这样。只要您面对现实,恰当实施危机公关,就可以扭转局势,便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首先,坦然承认错误,并说清原因,争取得到公众谅解。其次,迅速采取行动,为消费者退货扫清障碍。比起物质损失来,企业声誉更显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今后是否能够东山再起。最后,厂商如果能在退货时向人家说一声:“给您添麻烦了!”那就更好。面对退货难的局面,职能部门也应担当责任,不光保障上市产品的质量,还要疏通下架产品的“退路”,监督商家痛痛快快地退货。还有,建议在营销学中,能添上重重一笔———如何为顾客办理退货。

  有时,卖场也能传来动听的声音,比如个别商场实施的“无理由退货”。尽管这种“君子国”式的美好理想距离大多数人还很遥远,不过还是给消费者增添一点儿信心。

作者:林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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